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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讨论] 药典委,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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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3 15: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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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5-12-9 10:44 编辑

12月3日发布消息如下,现在说这个有用吗?当时的公告是说2015121日起实施,有过渡期应该在当时说明,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

16.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执行的问题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版《中国药典》于2015年6月5日正式发布即为生效。发布之日至实施之日为新版药典执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内,药品生产、检验机构可执行原药典标准,也可修订后执行符合新版药典的标准。2015年12月1日,应执行2015年版药典的相关规定。



补充内容 (2015-12-3 16:53):
其他条都是相对小问题,就这个过渡期这条看了后想揍人。

补充内容 (2015-12-9 10:26):
这条规定实际很有用。
假如在6月公告中有这一条,我给点赞,完美;
6月至11月中旬之间发布,也点赞,不错;
12月3号发布,只有批判。

医药科技出版社药典预售渠道公告.png
药典委12.03执行公告.png
药典委12.03执行公告word内容.png
药典委药典预售渠道公告.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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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5: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管-小伟 发表于 2015-12-3 15:47
对头,感觉这个的颁布,里面有些让人恨得牙痒痒!早这么说的话,我们就不至于在这纠结了~~

6个月里面各项工作轻松排开完成,何至于大家都赶到最后弄得这么紧张、这么多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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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6: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不怕做事,就怕被人指挥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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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墨吉 发表于 2015-12-3 21:36
我们质量受权人还说一定要在12月1日执行,不能提早

你们质量受权人说的没错,按照原来的公告就应该是这样,所以现在看到这条才生气,已经12月3号了,现在公布的这条屁用都没有。哪怕11月3号公布这一个月也够做很多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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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5-12-9 09:59
假大空
那时候恐怕连药典都没有拿到手吧

这条规定实际很有用。
假如在6月公告中有这一条,我给点赞,完美;
6月至11月中旬之间发布,也点赞,不错;
12月3号发布,只有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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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0: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夏秋夜云 发表于 2015-12-9 10:41
楼主,谢谢你的发现,我给你补充一下图片证据到首楼。

凡事讲证据,职业习惯,够狠。

点评

特别是药典委发布的预售时间……八月份才预售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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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7: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韦韦张 发表于 2015-12-9 16:55
真是醉了,又得将所有文件重新改版,刚刚改完,永无止境

为什么又要改版?
“在此期间内,药品生产、检验机构可执行原药典标准,也可修订后执行符合新版药典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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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岳柔情似水 发表于 2015-12-10 13:56
要是这个规定早出来,我们原料药企业就能早些日子让客户用上2015版质量标准的原料了,销售部人员让早点执行 ...

有过渡期的话就可以在12.1日前用上新版标准的原辅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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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6: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被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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