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709|回复: 57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关于第一百一十条的理解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1 14: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在GMP疑难解答上,说是要做到每个最小包装核对无误。有两种方式:可以核对标签上的物料名称、批号、生产厂家等的内容,确保、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但这种方法只能针对外观,无法确认每袋内的原辅料是否正确无误。也可以对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鉴别检验的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做到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但对每一包装的原辅料鉴别检验不太现实。亲爱的蒲友们,你们的现实操作是怎么样做的,欢迎大家发表高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16: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gongpu 发表于 2013-11-4 16:15
赞一个!!!但还是苦了干活的,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呢?我们QA要求我们件件核对,件件做记录,例如在初验记 ...

专家即所谓的叫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7: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7-30 16:51
这给悲剧的剧本起草于SFDA时期,导演和演出在SFDA时期。FDA看了很感动,立即发布行政命令:米国境内任何制 ...

只怪我们出生不能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6: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慌张20099 发表于 2013-7-30 16:42
感同身受!!!

呵呵,谁叫GMP那张纸掌握在他们手中,只有他们说了算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09: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gsw 发表于 2013-6-22 09:06
新的供应商开始提供的原辅料逐件检查,几次后如果没有问题,可以考虑抽检什么的

有些涉及数百袋的物料,这样做也不太现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6: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DHW0099 发表于 2013-5-31 16:11
核对标签的多

这个是普遍的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23: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zq2aa 发表于 2013-5-28 23:05
个是坑爹的问题·······················但是方法最后是实现可控化,就是产生风险前 ...

这种做法未必能够得到所谓专家认可,反正他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了解真实情况,与现实脱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22: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Fish】 发表于 2013-5-28 22:34
我们这里买了拉曼光谱仪,蔗糖和乙醇,逐件鉴别。工作量巨大,蔗糖还剪破牛皮袋,反而增加了风险。

这就是专家的解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3-21 15:28
fda是因为中国出了二甘醇事件,临时增加了这种每个最小包装进行鉴别的要求。国内目前官员要求是:注射剂、生 ...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5: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sunwng 发表于 2013-3-21 15:14
个人感觉,这是某些砖家用脚后跟想的

每个砖家的思想不一样,有些很通情达理的,有的刁钻,明知无奈,还是要迎合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5: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3-3-21 14:57
对标签的多。如果每包都取样检验,那不是又一个污染风险了吗?

对标签只能对外观,   而对包装的内容物确认无误就不敢保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7 13: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