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93|回复: 28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供应商审计能否委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11-28 20: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文件规定供应商每三年现场审计一次,但是疫情下不能实现,这时可以开始视频审计,用线上的方式代替现场进行审计。(但是线上的还是不如现场的)
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可以不,能否委托附近的兄弟企业去审计那个公司。(都是药企,质量管理体系也完整)
打个比方,和兄弟企业都是同一个母公司下的,感觉现场审计比线上审计更能了解供应商,也好查找问题。
1. 能否通过委托函对其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
2. 中间有没有什么风险点。(比如人员什么的,那边质量部经理,质量负责人也可以沟通进行现场审计,人员经验肯定没问题,流程不知道有什么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8:3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22-11-29 08:05
永远记得一个原则:风险自担!

好的,感谢老师的答疑。风险自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8:3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mx2015 发表于 2022-11-29 08:12
可以委托第三方去审核

也对,只要第三方有相应的资质,应该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8:35: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yluo922 发表于 2022-11-29 08:20
这个可以考虑,但是还要看受托方意见,如果有保密信息呢

这个兄弟公司和那个公司也有往来,离的挺近的,事先沟通过可以

点评

这个兄弟公司和那个公司也有往来 这么一说可能就不行了,他们存在利益关系,反馈给你的结果不可信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1-29 08: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8:4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hadow_Way 发表于 2022-11-29 08:22
工作可以委托,责任不能委托

对,毕竟是自家的供应商,风险还是自己承担,感觉只是单单线上审计,有点应付的感觉,兄弟企业到现场看看,更放心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8:4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yluo922 发表于 2022-11-29 08:39
这个兄弟公司和那个公司也有往来
这么一说可能就不行了,他们存在利益关系,反馈给你的结果不可信啊

这个可以放心,这个兄弟企业和我们基本上就是一个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11: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雨~ 发表于 2022-11-29 09:12
可以的,我们就是这样的。如果是一个母公司下的几个子公司,这里面如果有共有供应商,彼此可以共享审计结果 ...

学习了,政府审计的话,可能内容比较多和杂,但是审计过程需要考虑与自己的适应性,比如批量供应能否满足,比如设备情况,比如相关杂质对己方是不是有影响,等等,有些特殊性的。类似质量管理体系的可以政府来审计,或者ISO证书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11: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llll 发表于 2022-11-30 11:33
如果是集团公司,同一个集团下的不同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一致或者雷同。可以在自家文件中规定,如对于共有 ...

这个我们是集团公司,不过共用的关键起始物料会两家企业会同时进行审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3 08:2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xiaocui 发表于 2022-12-02 17:04
什么时候我们供应商审计的出发点是控制风险,而不是为了应付任务,这时候的供应商管理才算入门了,不然都是形式主义

一切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6 18: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