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50|回复: 9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解读新版GMP第252~254条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3-8-7 15: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3-8-7 15:40 编辑

    第二百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当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注:征求意见稿第260条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采用的方法应能够~”)应当能够增进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改进产品和工艺。
【条文注释】本条明确了要求企业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产品缺陷、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充分和完整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解读〗纠防并举
①建立纠正+预防措施系统
②调查:投诉+召回+偏差+自检/外检结果+工艺性能+质量监测趋势…….
③纠正+预防,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注重预防
④调查的深度+形式≌风险的级别
⑤增进对产品+工艺的理解,改进产品+工艺
    纠正预防措施作为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单独的管理规程,对偏差的处理规范化、流程化,使偏差能得到正确处理。
    第二百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
  (一)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以及其他来源的质量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已有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必要时,应当采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
  (二)调查与产品、工艺和质量保证系统有关的原因;
  (三)确定所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五)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变更应当予以记录;
  (六)确保相关信息已传递到质量受权人和预防问题再次发生的直接负责人;
  (七)确保相关信息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已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评审。
【条文注释】本条明确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操作规程的内容。
〖解读〗SOP
① 分析【投诉+召回+偏差+自检/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其他来源的质量数据】确定【已有+潜在的质量问题】采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必要时】
②  调查【与产品+工艺+QA系统有关的原因】
③  确定【所需采取的纠防措施】防止【问题再现】
④  评估【纠防措施的三性:合理性+有效性+充分性】
⑤  记录【实施纠防措施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变更】
⑥  确保【相关信息-----质量受权人+预防问题再次发生的直接负责人】
⑦  确保【相关信息及其纠防措施已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评审】
    当因不符合、投诉、年度回顾、验证、审计、管理评审、法规变化,出现背离时,就应使用CAPA。
    CAPA流程:首先应识别出所有偏差,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已识别风险进行分级,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制定纠正措施,对于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确认纠正预防措施按预定的标准按时完成,同时确认纠正预措施的合理怀、有效性,最后关闭偏差。
    第二百五十四条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当有文件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门保存。
〖解读〗记录
①采取措施,写好记录
②质管部保存记录

注:最近工作又开始忙了,发贴有点迟缓,请大家多多理解和体谅。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7 16: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最近大家都很忙啊!愚公辛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7 17: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愚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7 1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7 20: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愚公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9 12: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体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5 12: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愚公 !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5 12: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辛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5 1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您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22 14: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2 02:2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