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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044〗某饭店地处江南水乡,来往客人很多,生意非常好。一天几位客人来用餐时自带一些已经加工好的河豚鱼,请求饭店代为加热。接待服务员工作这么多年,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他知道应该使顾客满意是饭店的服务宗旨,但又不知道是否应该为客人加热河豚。于是向餐厅经理请示。经理说:“河豚是客人自己加工好的,为了让客人满意,我们可以代为加热,但是为了慎重起见,应该让客人作出书面承诺:吃鱼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案例分析:河豚是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中明令禁止销售加工的食品,而饭店为客人加工河豚,是一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即使客人写出了书面承诺,饭店仍然负有法律责任。本例违反了标准“5.1管理承诺”的“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规定。 服务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从客人安全角度考虑向客人介绍国家相关管理的规定,征得客人谅解。还可以顺便向客人介绍其他时令河鲜食品,供客人参与选择。饭店管理层应该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样再碰到类似的问题时就可以从容应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