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39|回复: 5
收起左侧

给我彩虹就交往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7-28 20: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今天在路上看到一男生向女生告白。女生说:“你如果能马上给到我彩虹,我就和你交往!”


男生问:“那你想让它出现在哪里?”


女生伸出左手说:“在这里。”


紧接着让我和我的小伙伴惊掉下巴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那男生抓起女生的左手按在地上,然后用力的踩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 09: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了,这不是想要交往的吧,完全是有私仇未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 07: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大乐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 14: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1 1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笑一笑是年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27 06: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实在让人笑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1 07: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