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02|回复: 14
收起左侧

[药典/标准文件] 对照品的效期研究需要风险评估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1 21: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药典规定,培养基的储存期为3周,想对培养基的有效期进行确认,时间为1周,请问,通过培养基的适用性来确认培养基的有效期,这个确认需要风险评估吗?
同样的,由于公司产品比较单一,多糖含量的测定已经做了十几年了,我们公司内部规定此对照品的效期为15天,但是以前没有任何相关记录,,现在按照GMP的要求,对对照品的效期要进行研究,于是我们想做一个对照品效期的验证,请问这个验证需要风险评估得出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8-21 21: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一下,不仅仅是风险评估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3-8-21 2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效期的验证,我们没做风险评估,我查了几个都没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3-8-21 21: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凝血酶对照品溶液有效期确认方案


凝血酶对照品溶液有效期确认方案.rar

14.38 KB, 阅读权限: 10, 下载次数: 35

售价: 5 金币  [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21 21: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的有效期是要验证的,但无非也就是通过稳定性考察来确定有效期,虽然说验证的范围和程度通过评估来确定,可如果没什么需要评估的也不用非要做个风险评估。建议做个考察方案,然后根据考察的数据确定一个有效期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8-21 22: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真疯了,研究纯度的过程不就是找风险点的过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8-21 22: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明确就不用评估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8-21 2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3-8-21 21:30
凝血酶对照品溶液有效期确认方案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21 23: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没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8-22 07: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博思咨询 发表于 2013-8-21 21:48
对照品的有效期是要验证的,但无非也就是通过稳定性考察来确定有效期,虽然说验证的范围和程度通过评估来确 ...

是个散文:风险评估对照品的效期研究需要风险评估吗

人间万事皆可评
省钱牧笛奏凯恩
落座潇蕯读新政
围程对照山南真

目的明确缘何事
纯过沿路寻点阵
何必隐月邀皮兔
秋日饮茶养清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2 07: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药王的资料,有了启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10 15: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的有效期验证不用做评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9-10 16: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为了评估而评估
目的标准方法明确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10 18: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14: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药王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1 14: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一定时间通过检验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4 09: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药王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0 20: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