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022|回复: 35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渗漉或醇沉工艺回收的乙醇直接倒掉可以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4 14: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公司GMP文件里体现渗漉或醇沉工艺回收的乙醇是直接倒掉,这样不知道可不可以?
你们都是怎么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掉不行吗? 不都有回收的工厂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4: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精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4: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直接倒掉,对环境有污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2-4 14: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崔崔521 发表于 2013-12-4 14:26
不能直接倒掉,对环境有污染

不是污染环境的问题,易燃易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2-4 14: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楼主说的是体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4: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倒掉?必须不行啊!哪天失火,整个厂都可能给你翻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4: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lxzxd007 发表于 2013-12-4 14:32
请注意楼主说的是体现。

体现有可能是假的。但是检查人员会把它当做是真的情况来进行假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5: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的费用比倒掉再购买的费用要高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5: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公司比较有钱,多买几个储罐,按品种套用,或者上酒精回收塔回收,检查无相关活性成分,验证后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5: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不同品种,采用不同容积的酒精储罐储存,量大的上酒精回收塔,我们就是按此操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5: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能再次回收利用,就体现卖掉就好了,直接倒掉环保是不允许的,相应的审计也是不能接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5: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比较省事儿吧  倒掉第一浪费  第二 污染 第三 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6: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环保?成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6: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12-4 14:28
不是污染环境的问题,易燃易爆啊

嗯,说到点子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4 16: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真正动机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6: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如果是嫌回收麻烦(但是貌似酒精的回收并不复杂,据我所知的包括我们自己都是回收利用酒精可不便宜哦!),可以制定有机溶剂处理的相关规程,就跟实验室所用有机溶剂处理一样的,但是直接倒掉那肯定是不容许的,无论环保还是消防都过不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4 18: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跟消防都过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8: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ofxianju 发表于 2013-12-4 14:04
卖掉不行吗? 不都有回收的工厂吗

谢谢回答,不过卖掉的话应该要做相关账目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00:4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