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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 香港医生滥开药最高可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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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13: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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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立医院在管理医生开“大处方”时有何良策?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药理及药剂学助理教授陈慧贤博士表示,主要分医药分离、多重监管和严格处罚三大招数。
  香港的公立医院和诊所统一归医院管理局管辖。香港医院管理局发言人表示,医管局的拨款均来自特区政府,公立医院医生采取统一的薪酬标准,按资历划分等级对应薪酬。
  医生工资固定公开透明,跟开药多少无关;而公立医院的药品采用中央采购制度,药厂对医生用药也不产生影响。医生开药不受薪酬和药厂影响,这从根本上遏制了“大处方”滋生的诱因。
  此外,由于公立医院面临的患者多、轮候时间长和医管局费用制约等因素,医生不仅不会想着多开药、多检查,反而可能会因为“不必要的治疗程序和处方”而承受压力。
  除了医药分离,香港公立医院还有药方审核机制,药剂师和药事委员会就是最重要的环节。
  药剂师是香港公立医院防止医生滥开处方的把关人。虽然医生拥有开药用药权,但配药则由药剂师负责。药剂师配药时,会核实药方,指导患者用药。虽然药剂师不会干预医生药方,但在药物剂量、使用等方面都会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公立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还会定期检查每种药物的用量是否偏离正常范围。药房也会定期公布药品的使用数据,供各部门检查。
  香港医生所开的处方上,会清楚写明病人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服用方法和应注意事项,同时病人也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效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如果病人对处方有疑问,还可以向医院管理局或卫生署提出投诉。
  此外,法律的威慑也让医生不敢开大处方。
  香港公立医院医生是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如果滥开药方就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将被警方或廉政公署调查。按照香港法例《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违者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一旦触犯刑律,公立医院医生不但铁饭碗不保,相应的退休金福利也一并被取消,可谓名誉前途尽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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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13: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也应该执行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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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1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大陆可以借鉴香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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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14: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能行,早就引进了,政治法制土壤环境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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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14: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开大处方,开新特药,有提成{: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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