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818|回复: 5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4-17 2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http://www.sfda.gov.cn/WS01/CL0844/93355.html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84号   2013年10月1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及麻黄草的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除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外,任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收购、经营麻黄草。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麻黄草,需严格审核购买单位的资质,只能将麻黄草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二、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麻黄草购、销、存管理,保证来源清楚,流向可核查、可追溯。要建立麻黄草收购、销售台账,并保存3年备查。麻黄草收购资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三、使用麻黄草作为原料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麻黄碱类药品原料生产企业,必须从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单位购买麻黄草。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来源清楚,流向可核查、可追溯。应建立麻黄草购买、相关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台账,保存2年备查。麻黄草购买、使用、库存数量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物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中药材专业市场不得经营麻黄草类药材。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麻黄草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规定采挖、销售、收购、加工、使用麻黄草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10月1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4-17 21: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控制毒原料

点评

是啊,应该严格管理。  发表于 2014-4-17 21: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4-18 08: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材是要从严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18 16: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公司采购部门搜集到的信息,现在国内几乎找不到有资质的麻黄草经营单位,说是十年前有过管理,后来没人管了,这些资质的审核和延续都没人去办了,怎麽办?

点评

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办法-法律快车劳动法 http://www.lawtime.cn/info/laodong/ldfg/zybxdfg/2007070426002.html  发表于 2014-4-18 20:5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0081&fromuid=30958  发表于 2014-4-18 20: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6 17: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管要双人双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7-10 1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下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04: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