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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 [独家分享]新版GSP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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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4-30 14: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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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新版GSP规范第三条指出: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请问此处的“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主要指哪些领域
答: 新版GSP第三条明确了适应主体,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空白,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条款,旨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社会物流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消除各种影响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对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在主体的适用形式和内容方面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新版GSP规范,逐条落实本规范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所有涉药储存与运输企业(含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应当符合新版GSP相关要求。
2、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版GSP改造,目前有统一的要求吗?
答:对于企业实施新版GSP改造的开始时间,目前没有统一要求。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4年12月31日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符合条件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核减其相应经营范围或取消其被委托资格。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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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4-30 15: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出处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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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自这个: 关于举办新版药品GSP实施难点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撰写日期:2014年04月09日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各有关单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药品GSP)已于2013年6月1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3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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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15: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575231000 发表于 2014-4-30 15:21
请问出处是哪里?

文件出自这个:
关于举办新版药品GSP实施难点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撰写日期:2014年04月09日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各有关单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药品GSP)已于2013年6月1日颁布实施,省局通过对前期认证企业在实施新版药品GSP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梳理,提炼出新版药品GSP实施的难点、重点问题,为使企业少走弯路,降低企业改造、迎检成本,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拟于4月下旬在广州举办新版药品GSP实施难点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1、广东省新版GSP认证实施回顾;
  2、广东省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实施存在的问题分析;
  3、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4、药品经营过程管理专题。
  5、新版药品GSP冷链管理专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4月27日下午3:00~6:00报到,4月28~29日上课,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到地点:广州市东华北路168号(地铁1号线、6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金城宾馆一楼大堂。
  培训地点:广州金城宾馆三楼会议中心。
  四、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新版药品GSP实施难点专题培训班培训合格证书》。授予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6学时。
  五、费用
  每人16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中餐费)。请于4月20日前登录广东药师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GSP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报到时出示支付回执或转账单等交款凭证(复印件即可)。
  户 名: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开户行:建行东风东路支行
  帐 号:44001400204053000160
  食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网址:www.gdda.gov.cn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www.gdfda.org广东药师网
  联系电话:020-37886021林老师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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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4-30 15: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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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4-30 15: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局的啊,不错,广东局在实施GMP、GSP方面还算走在前列,有很多知名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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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反正的时候多学习下也是好的,虽然每个省份会有自己的标准,但是离不开国家局的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3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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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4-30 16: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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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16: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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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16: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575231000 发表于 2014-4-30 15:50
广东局的啊,不错,广东局在实施GMP、GSP方面还算走在前列,有很多知名讲师。

是的,反正的时候多学习下也是好的,虽然每个省份会有自己的标准,但是离不开国家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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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0 17: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棒的资料,谢谢分享,下载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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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 09: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不错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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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0: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抄袭的嫌疑,唐老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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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2: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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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4: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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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0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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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3 1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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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6: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了,学习了,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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