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156|回复: 29
收起左侧

陈欣公布QQ号,希望在论坛和QQ与各大公司公开交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0: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寻求项目建设总包的单位合作,求推荐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7&fromuid=93751   

早上发了一个帖子,接到了十几个站内消息,都是欲求合作和推荐的公司单位

我的QQ号码:2241564492

1、希望感兴趣的公司或者个人能够加入,共同探讨交流
2、希望对于业绩、技术沟通等能通过蒲公英论坛进行公开交流,既然都是知名企业,我想公开一些更能接受公众的评价比较好

因此,建议不要总是通过站内消息私聊,感谢各位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3 11: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qq号 都22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3 11:01
qq号 都22亿了?

新申请的号码。。。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深陷药都的企业要诞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7-3 11: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交流好,可以接受大家的监督,对于一个确实有实力的企业,也是一个宣传的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 11: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留QQ号,让人感觉不是很正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不适合制药行业,已经离开制药行业那位吗?怎么又回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1: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竞争对手就知道了,更激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2: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潘晓明 发表于 2014-7-3 11:16
又一个深陷药都的企业要诞生了

又一个土豪
的大奔要变自行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er 发表于 2014-7-3 11:41
你不是不适合制药行业,已经离开制药行业那位吗?怎么又回来了!

不要问得那么仔细
一定是被他老婆骂回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3 12: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7-3 12:26
不要问得那么仔细
一定是被他老婆骂回来的

上帝认为他讳人不够,返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3 12:29
上帝认为他讳人不够,返工

呵呵
GMP规定制剂不能返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3 12: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7-3 12:30
呵呵
GMP规定制剂不能返工了

他是裸奔中,没有完成包装,不是成品。注意: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备注:我就是用这条绝杀 @幻影 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3 12:32
他是裸奔中,没有完成包装,不是成品。注意: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备注:我就是用这条绝杀 @幻影 ...

呵呵
金球制胜
前两天还给中层干部培训讲解
返工、重新加工、回收的区别
没想到自己
随手就打出了个禁区内犯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7-3 12: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3 12:32
他是裸奔中,没有完成包装,不是成品。注意: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备注:我就是用这条绝杀 @幻影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怎么就绝杀了?怎么就不能返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7-3 12: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7-3 12:30
呵呵
GMP规定制剂不能返工了

哪一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3 12: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7-3 12:46
哪一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 ...

打字太快了
没留意搞错了
是重新加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3 12: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7-3 12:46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 ...

那你回答那个帖子哦。

1、你说的“返工”(暂且算内包)的“返工”返到哪一步操作(工序);
2、颗粒剂从哪一步开始算作“制剂产品”。
3、你的“返工”有记录么?记录在哪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7-3 13: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3 12:57
那你回答那个帖子哦。

1、你说的“返工”(暂且算内包)的“返工”返到哪一步操作(工序);

1、外包返内包。
2、  (四)产品
  包括药品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
3、有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3 13: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7-3 13:15
1、外包返内包。
2、  (四)产品
  包括药品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

你再好好思考一下哦。

1、我说了装袋后的装量不合格怎么办,你说的“返工”,请问返工到哪一操作步骤?
2、我问的是“制剂产品”,你回答的是“产品”。
3、记录在哪里(指的是哪个工序操作记录)?包括什么具体内容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2 12:4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