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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yq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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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关于取样件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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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20 13: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是正确的
老外会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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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5: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中是这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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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09: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本帖最后由 木子@狼 于 2014-7-29 09:53 编辑

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要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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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5 16: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个问题,为什么总数多了,取样量反而少了,而且相差这么多。请问楼主现在得到合理的解释了么?

点评

还没有呢。或许这么多件数的情况比较少,或者可以用其它规则吧。 这就象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很多临界点一样,很难理解。 比如18000元,个税为540元。如果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年终奖,18001元,个税为1695.1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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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学习者000 发表于 2017-12-5 16:51
我也是这个问题,为什么总数多了,取样量反而少了,而且相差这么多。请问楼主现在得到合理的解释了么?

还没有呢。或许这么多件数的情况比较少,或者可以用其它规则吧。

这就象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很多临界点一样,很难理解。
比如18000元,个税为540元。如果老板给他多涨了一元年终奖,18001元,个税为1695.1元。
年终奖高了,反而到手的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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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8 16: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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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7 20: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楼主有得到答案吗?我也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

点评

多方确认,大家的理解目前来看都是一样的。这个规定也是受到争议的一部分。 当然,实际情况下,可能很难碰到件数大于300的情况。 如果企业有涉外业务时,建议采用WHO的取样要求,包括n计算法,p计算法,r计算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2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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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9-29 15: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hulugourd 发表于 2019-9-27 20:31
想问楼主有得到答案吗?我也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

多方确认,大家的理解目前来看都是一样的。这个规定也是受到争议的一部分。
当然,实际情况下,可能很难碰到件数大于300的情况。

如果企业有涉外业务时,建议采用WHO的取样要求,包括n计算法,p计算法,r计算法。
其中n计算法计算取样件数时,小于等于4件时,每件取样;超出4件时,根号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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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9-9-29 15: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规定,就按规定办。但是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即使法规也会有谬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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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9-9-29 15: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取样件数计算公式最早见于北京药检所编辑的一本参考资料,其中没有说明公式的来源。我在其他国际规范中也查不到这样的公式。WHO2005年关于取样原则指南里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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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9-9-29 15: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文明 发表于 2014-7-18 15:03
如果你感兴趣,可参见WHO2006年的文献 -“Sampling plans for starting materials,packaging materials a ...

n plan也不是这样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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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0-2 10: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wyqsz 发表于 2019-9-29 15:05
多方确认,大家的理解目前来看都是一样的。这个规定也是受到争议的一部分。
当然,实际情况下,可能很难 ...

谢谢!我们现在就碰到这样的问题,也计划用WHO的n plan。但是对于中国GMP中即有根号N的规定,又有GB2828的规定,楼主有了解怎么使用吗?使用只是内包材用GB2828,其他使用根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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