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77|回复: 18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糊涂的偏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4: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自检或药监局飞捡过程中的缺陷项的处理   

走偏差处理(包含有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还是直接走纠正与预防措施处理   

有的公司走偏差处理   有的直接走纠正预防措施处理

感觉有点乱   哪个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4: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条款,走CAP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1-28 14: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4: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走个偏差也可以呀,这个问题不会深究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4: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CAPA可,走偏差再转到CAPA也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1-28 14: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capa就好,走偏差也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5: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CAPA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1-28 15: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清楚的直接走CAPA
需要调查原因的走偏差调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1-28 15: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们的CAPA管理规程,自检和外检的缺陷直接走CAPA 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1-28 15: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5: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CAP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5: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走偏差处理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5: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不同的检查项走不同的处理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28 16: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CAPA是工具,偏差是管理,这类问题是外部审计检查的缺陷整改,关键看你们管理文件中如何定义偏差的,如没有定义检查审计的缺陷问题属于偏差,可以不用走偏差,而是在缺陷整改工作中包含或者说运用了CAPA。而偏差与CAPA的关系,也同理,出现了偏差,在对偏差进行初步调查时,认为需要进行CAPA,CAPA也是作为偏差调查处理的一项工作或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28 18: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什么不用走,回复他们问题分析采取措施个风险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08: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按自己的SOP规定执行就行,走什么形式不重要,关键是不再重复发生类似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2 08: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缺陷具体分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4: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4 1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CAP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7: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