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261|回复: 32
收起左侧

[其他] 原料企业造假,买主没有责任么?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1 07: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原料企业造假,买主没有责任么?

现在的制药行业,先进的、追随先进的、或者想当先进的,都会关注FDA和EU的各类公告、信息、指南,FDA的警告信和欧盟的不合格品数据库尤其是一个热点。这两年FDA和欧盟不断的发出警告信和不合格报告,端掉了一个又一个造假或者严重不符合GMP要求的制药企业。这些企业以印度和中国的原料业企业居多。消息一出来,大家都开始指责、唾弃这些被曝光的企业,可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的API卖给谁了?难道那些买主们没有供应商管理的责任么?他们知不知道原料药企业的情况?其实,API只是“活性物质”,不是给病人直接用的,而那些买主,往往是制剂生产企业,他们的产品是“药品”,才是直接用于人的。这样看来,如果API有问题,影响药品质量和病人的安全,那么制剂企业应当负直接责任的。所以,对原料药质量控制和供应商的监管,不仅是官方的责任,买主么也应当重视起来。
可是,没听说哪个买主因为原料药供应商造假,它没有发现,而作为GMP条款中供应商管理不善被给予警告信或者不合格报告。
2014年,英国MHRA曾经公布了一份重要的总结报告“GMP Inspection Deficiencies in 2013”,概括总结了那一年MHRA的GMP检查情况。那时候,欧盟还没有不合格数据库,而且英国进行的这些检查以及检查缺陷也未必就会公布在不合格数据库里面,可能没有达到GMP不合格的程度。这份报告中,供应商审计缺陷位列前五,涉及到了供应商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包括
1.        批准供应商的决定没有充分的依据;
2.        没有为供应商审计制定单独的审计报告;
3.        审计计划没有基于风险确定最长的审计频率;
4.        对批准的供应商的维护和控制并不是有效的;
5.        尽管审计明确不再批准该供应商,但是还是接受了其提供的API;
6.        审计报告上的供应商的地址与实际的供应商生产地址不符;
7.        批准的供应商清单不全面,有些没有在清单上,有些不应该在清单上;
8.        质量保证协议没有足够的描述运输的条件;
9.        供应商审计SOP没有全部包括API供应商和其它服务
从上述内容看,这些制剂生产企业的供应商管理的确存在问题,但是显然这些问题也并没有作为严重缺陷出现,否则在不合格报告上它们也会榜上有名。这也能解释的通,毕竟这些有问题的原料药企业也是通过的欧盟国家检查认可的,官方当时也没有查出严重问题,既然如此,也就不能把责任完全归罪于企业。但是,如果忽视他们的责任,那么万一某些企业因为成本因素,对其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状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办?反正,对于原料药企业的种种恶迹他们“完全不知情”,到最后,还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博取同情。而且,原料药在欧美采取的DMF备案制,买主们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5年国内也将效仿备案制的评审制度。国家局决定对包材、辅料注册管理进行调整,不再单独进行注册审批,而是在药品制剂的申报同时进行管理审评,采用药用原辅材料的登记备案即DMF管理制度。这种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但是,综合考虑我们现在的国情,估计也会出现不少问题,因为现在国内还缺乏诚信的社会环境。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的行业普遍存在生产质量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有些企业连基本的GMP管理都无法达到,“毒胶囊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取消监管评审,单靠用户的供应商审计,对其监督和约束是一个挑战。
笔者就有这样的亲身经历:一个内包材,用量不大,但是找到了所谓国内最好的上市企业,结果却是质量问题不断。现场检查,所谓的洁净厂房中,厂房设施、人员行为根本不会达到要求、监测数据也值得怀疑、检验仪器尘封已久,可是,我们能怎么样呢?全都提出来,人家也未必理你,“店大欺客”,自取其辱;换供应商?别的国内企业少有比它更好的,买进口的成本又太高。买主又能怎样?
关于供应商管理,不知财大气粗的外企怎么样,国内企业还是困难不少。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10 收起 理由
静夜思雨 + 5 赞一个!
圣剑之心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8: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易金额大的供应商还好一些,如原料药,内包材,纸箱等大宗采购,如果是一些小额采购那人家肯定不会做出太大的改变,有时候采购量太小还得求着厂家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8: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理,商人逐利,店大欺客最后受害的还是用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1 08: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气氛不好,都很少看什么正能量来鼓舞制药工作者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2-11 09: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从源头抓起,质量从何谈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5-2-11 09:01:58
都知道,然后都默默选了便宜的供应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9: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小量使用的辅料供应商人家不理你很正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1 09: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供应商由于我们的采购量少,还不接受现场审计。就根本谈不上供应商管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1 0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要从源头抓起,又有几个药厂能做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9: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大气粗的外企目前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09: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样认为供应商审计,可以认为你是在推卸责任。原料厂是花钱拿了国家的许可证。国家应对对原料厂的生产质量,数据造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啊。而作为制剂厂家是没必要花成本进行这方面的职责,隔行如隔山啊。制剂厂家应对只要审计我厂家的要求,比如,我方对原方的供货能力,物料的微生物、有关物质、含量、细菌内毒素等标准有高于国标的要求或有特殊的要求的时候,那我要审计原料方能否提供。其他的责任推个制剂方就太过了。

点评

没注意刚出的包材管理办法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1 13:36
那实行备案制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1 1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0: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fadecq 发表于 2015-2-11 09:47
你这样认为供应商审计,可以认为你是在推卸责任。原料厂是花钱拿了国家的许可证。国家应对对原料厂的生产质 ...

那实行备案制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11 10: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兵马先行了,粮草供不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0: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驱使,铤而走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1: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之有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2: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知道监管不到位,可是就没几个说说解决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3: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自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1 13: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管理层面抓吧,买的少,供应商根本不在乎。买的多的,比较客气,整改行动少。

点评

所以不能脱离监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13 08: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10: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