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79|回复: 3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卫计委官员:省市同步,11月统一开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4 16: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距离11月中下旬,卫计委定的招标日前越来越近,北京、福建等省也相继公布药品招标采购的政策,也有一些省份,例如广西等都在就药品招标采购征求意见,我们也和微友们分享了内部意见稿。

新一轮的招标,药企们万众瞩目,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也在组织各省药政部门学习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7号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简称70号文),E药经理人刊登了8月22日,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招商,在2015年中国医药企业家年会上,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处长韩会学对如何落实和70号文做的解读。

其中,有几点我们认为值得特别关注:

一,省市采购要同步,11月份统一开标,价格要联动。

韩会学介绍说,目前已有17个省份联通,其他14个省份也将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实现联通。

招标平台全国联通,国家卫计委要求又是医院采购100%都要通过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国招标一盘棋时间真的要到了,所以,我们认为,现在药企最重要的应先按兵不动,想好自己的价格策略,这招标面对的可是全国一个市场,不仅各省价格联动,还有地市的价格联动呢。

二、对于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地方的的招标采购,仍然有最大的矛盾点。

在解读中,韩会学谈及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时表示,试点城市自行采购也要制定具体办法,并上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也要实行阳光采购,要坚持一个平台,在省级平台交易。要取消药品加成,按照药品实际采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省市采购要同步,11月份统一开标,价格要联动。

但是,在综合监管里面,又表示对于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

从上面表述中,比较明确的是,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也要规范了,要到国务院医改办备案。同时,另一点明确的是非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是不允许二次议价的,其办法是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虽然我们很怀疑此办法的约束力,但是,估计算起有效吧。

最为纠结的是这样的表述,“省市采购要同步,11月份统一开标,价格要联动。”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试点城市公立医院采购也会和省级招标同步吗?如果同步,那么,试点城市的自行采购没有意义啊。因为价格要联动呢!

不过,不管是否同一时间开标,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自行采购也正被价格联动消解,既然价格都要联动了,不论何时招标,省标都要价格联动,然后牵扯到的全国药品招标价格。

三、80%怎么计算。

双信封招标中,大家最为关注的是80%的金额怎么计算的问题。对此,韩会学表示,双信封适用范围是采购金额占比排名前80%、三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药品。

四、药品目录谁来定?

改变以往企业申报什么各省招什么的做法,明确医院需要什么招采什么,做到以需求为导向,由医院上报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和采购计划。这双信封招标的名单,现在不少省份的意见都在让医院自己上报。

五、直接挂网部分。

直接挂网都是由医院和药企议价。低价药、妇儿用药、急抢救药、未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这些药品将会成为一些药企的机会。赛柏蓝此前也关注到,不少药企都在降价进入低价药目录,而跻身其他类别的药品,有较强的医院关系情况下,也能有较大利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8-24 17: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招标是否合理,现在看来都是弊大于利呀,药价越招越高,能怪药厂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18: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不太懂,但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8-24 19: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招标采购,弊病多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5 16: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