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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用药] 谁来为药企的损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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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1 2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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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篇对于目前黄体酮事件的跟踪文章,目的是想说明,这样的对于药企来说的一件乌龙事件,这损失应该谁来买单?事件的起因见传送门
    经过与企业的沟通之后,得到的最新结果是,目前送检给的四个批次检测的结果都是“符合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就目前的事件来说,药企是被冤枉的了,这事件为什么会这样快速的放大?我个人认为是由于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的,为什么这样说?
1、媒体在接到这样的事件的时候,应该知道这是一起多大的影响的事件,在没有进行过实际的调查的时候就首先进行了报道,而且在报道的时候并没有主动的查询用药的说明书,没有对说明书的描述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就单方面的进行了报道。
2、在报道过程中也没有做到先与制药企业进行沟通,直接报道,在写的报道中并没有做到专业的描述,这很容易给一些患者造成负面的引导情绪
3、药企在对于本次事件并没有因为肯定自己的药品质量没有问题就不再进行处理,而是积极的与患者进行沟通,并派质量部负责人去现场进行问题的处理,同时也联系相关的医药专家对出现的红肿情况进行分析,寻找解决患者痛苦的方法。
   媒体应该是一个正确引导社会矛盾,或者对于药品这种特殊的商品的问题应该是做到一个用药的知识普及,用药安全普及的引导者,但是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发现,媒体不但没有做到一个媒体应该做到的,反而不调查,成为了事件放大的始作俑者,我想问问你们这样的报道除了可以给你们自己提高点击,有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事件对于一个药企来说可能是致命的么?
   一个企业的声誉,市场是否就会因此而失去?进而的那些在企业工作的人会不会失业?这些原因都只是因为你们一个肤浅的报道?
   做为企业,应该有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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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媒体没有任何错误,当然不能要求媒体有专业知识,如果这样媒体才能报道,那后果很可怕,就没有言论自由了。
如果媒体有错, 拿首先你要证明媒体有主观故意,其次,在事实上,媒体并没有造谣,而是报道了不完全的事实,但没有一个法律要求,媒体必须报道全部事实,那个国家都一样(也许朝鲜除外,如果你想生活在朝鲜)
  除非你能证明媒体应掌握了全部事实,但故意歪曲报道,否则,告是没用的。

点评

就你这种说法,那世界上没有诽谤没有诋毁了,我只是报道了一个不完全的事实。因为没有一个法律要求,媒体必须报道全部事实。  发表于 2015-9-25 18:58
“在事实上,媒体并没有造谣,而是报道了不完全的事实,但没有一个法律要求,媒体必须报道全部事实,那个国家都一样”你这样的说法我不赞同,事实就是事实,不完全事实就不是事实!  发表于 2015-9-23 13:31
不完全事实和全部事实的关系,虽然不都是断章取义,大多数会有断章取义的意思。新闻不可以为博眼球,只讲部分事实,你说呢?  发表于 2015-9-2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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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1 21: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做得对,让媒体就事件事实再进行报道,减少企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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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  发表于 2015-9-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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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1 21: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实事求是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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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1 2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评价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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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1 23: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大肆宣扬,借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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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1 23: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样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信息传递速度无比的快,范围无比的大,这也要求我们药企部门固步自封,要对网络更加敏感,也要有危机公关意识和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信息错误扩散引起的分享,同时我们也要拿起我们手中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

点评

要有危机公关意识和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信息错误扩散引起的风险 说的很好  发表于 2015-9-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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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23:4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了层层检测 把关 事实证明 药品没有任何问题 药企需要一个更加合理化的方式来为自己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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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7: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发布该新闻的媒体,赔偿所有损失!!让丫的涨涨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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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这么干。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5-9-2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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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8: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媒体告上法庭!让它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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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室什么?没看明白,是有眼没按说明用药吗?药厂总是对医院让步院不是个方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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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8: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15-09/7501082.html
全文在这(是不是这个报道?)从报道看: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了解到,目前医院专门成立了一个治疗小组,负责接纳出现类似状况的孕妇,“好在根据我们目前检查发现,这些准妈妈及腹中胎儿还没有受到影响”。
据相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责人介绍,目前,医院方面仍在等食品药品检测部门作出权威的检测报告,以确定这个“双燕”牌黄体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试图联系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不过,其总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对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该公司浙江销售部的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唯一能回应的,就是等待相关部门的检测结果。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批黄体酮目前在全省各大医院已停止使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会拿到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钱江晚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媒体基本没什么错误。采访了医院、患者、药厂三方,基本做到了平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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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8: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重复一遍,媒体没有说有质量问题,而是报道了事实,没下结论,而且采访了三方,做到了平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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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的媒体报道,受伤的是无辜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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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2 08: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与不良媒体打官司
支持企业按照不良事件上报不良反应中心
让中心作出合理评价
必要时企业联合患者与医生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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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国家标准”就是冤枉企业了!这有点问题吧?如果是这样,银杏叶事件又如何解释?在补充检验方法出来之前,都是符合所谓“国家标准”的。

这件事最好还是从专业的角度去看,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查文献,由黄体酮肌肉注射造成的局部不良反应早有报道,有关方面一直没有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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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没有偏向性的结论,都说在等权威报告,没怎么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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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怀疑是不是这个产品先天不足,各个厂家的同类产品都存在同样的问题?看了一下说明书,说明书里的不良反应没有纳入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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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2 0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查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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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上无理,暂时无语。为药企祈求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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