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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3-31 10:34 编辑
首先,不同生产区工作人员应有明显能够相互区别的工作服,其服装材质、式样及穿戴方式应满足空气洁净级别的要求(见新版GMP第34条)。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戴饰物(见新版GMP第35条)。生产操作时尽可能避免裸手接触药品、内包材及设备表面(见新版GMP第37条)。 1、D级洁净区是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的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进入D级区的洁净应当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工作服可为衣、裤分开的洁净服,脚下可以穿着鞋子或鞋套。 2、C级洁净区是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的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进入C级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当戴口罩,应当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子或鞋套,工作服应当不脱落纤维或微粒。 3、B级洁净区是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进入B区的洁净工作服必须是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料的连体工作服且必须戴口罩。新版GMP特别提醒必要时戴防护目镜,强调了应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过的脚套(详见新版GMP附录1第24条)。 4、A级洁净区主要是指: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线或连接操作的区域。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有数据证明层流的状态并需要验证,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区或手套箱内,可使用单向流或较低的风速。 进入A级洁净区的人员应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相关部位全部遮盖,头罩应当塞进衣领内,应当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防护目镜,应当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当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当塞进手套内。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粒。 从上述规定可见:进入不同洁净级别的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不同的工作服,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工作服的“专区专用”,强调“不得混用”,目的是防止交叉污染。 大家特别要注意,从新版GMP相关表述中可以看出,洁净工作服不等于无菌工作服。新版GMP中强调了工作服的清洗、灭菌必须严格按“洗衣程序文件”执行,洗衣间宜单独设置,但并不是“必须”(详见新版GMP附录1第26条)。 通览新版GMP及其附录全部内容可以看出,SFDA未对洁净工作服的清洗和整理操作提出洁净度的要求。也并未像98版GMP那样,要求分级别清洗,对洗衣用水要求也未作具体明确。在《空气洁净技术应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一书中指出:用无尘水清洗可使洁净服发尘量降到几十分之一,现在国内外GMP对洗衣用水都没有太严格的要求了(不过为了确保GMP的通过,可以延用98版GMP的相关要求)。 因为洗衣房要用到水、汽(烘干时),所以从空气净化要求上应该有排风、保持负压。如果整衣环境的洁净度高于相邻环境(如走廊),则该环境(是洗衣房的一部分或另一间)还要求相对正压,这可以通过设缓冲室达到。综合以上因素,洗衣间宜设立在洁净区边缘位置,最好靠近非洁净区或室外的外墙,以便减少对洁净区的污染。 新版GMP主要考虑强调洗涤灭菌时,以不增加工作服的微粒为原则,至于洗衣房的洁净级别,洗衣机的选型、洗涤水的要求均未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已选择。新版GMP对于工作服的晾干与整理都未作规定,但我以为可参照清洗原则:分开、专用。对于不能最终灭菌的药品用无菌服,虽无规定,但为了与衣服灭菌的要求相适应,也应该要求无菌服在A级工作台内(或A级罩下)整理。 新版GMP对更衣有以下要求。 员工进入洁净区更衣时,自身穿的服装只能在直入D级区的更衣室换下(详见新版GMP附录1第25条:“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级或C级洁净区的更衣室”)。更衣室应按气锁方式设计并保证足够的换气次数,以使更衣的脱衣和穿衣两个阶段分开。更衣前段是脱衣,穿衣之前应洗手(因此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脱衣阶段)。穿衣环境的洁净级别应与要进入的洁净区的级别相同,有无菌要求时穿衣后应手消毒。必要时,应将进入(脱衣)和离开(穿衣)的更衣间分室设置。 所有的洗手设施都用到水,所以必须有排风,保持负压。为减少水的影响,正如EU GMP指出的“一般洗手设备只在第一级更衣室设置”,在二、三更前后设消毒浸手的设备就行。 特殊药品生产区人员退出时,应有防止有害物质被带出生产区的措施(详见新版GMP附录1第30条)。 由此可见,进入洁净区的更衣程序是:先在D级区更衣室换下个人衣服,穿上D级区的洁净工作服,进入C级区时换上新的连体或分体洁净服,进入B、A级区再换上无菌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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