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523|回复: 65
收起左侧

[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前任质量负责人时期出现的问题需不需要继任质量负责人来承担?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0: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现在在药厂,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流动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如果GMP飞行检查,查出了问题,例如记录造假,但这是在前任质量受权人任职期间发生的事情,只是在现任质量受权人任职期间被药监部门查出来了,责任由谁来承担,前任吗,人都走了。如果飞检被收证,质量负责人名字要张榜公布,那又该公布前任还是继任质量受权人的名字。因为这是关系到个人荣誉的问题。

点评

背黑锅  发表于 2016-7-28 11:44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1: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管理人员本来就是背黑锅的,你想咋样呢?

点评

是这样的,可悲!无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9 1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4: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入职前,也要做个调查。否则说不清。

点评

不强,入职前还能查记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8 11:32
这个可行性强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8 09: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0: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溯及既往吧,这是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1: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916255782 发表于 2016-7-23 10:22
应该不溯及既往吧,这是原则

这几年我到过两家厂区负责质量,都是干了几个月就跑路,所以大名还没见公告。

点评

支持!但是你的下一个企业不介意你频繁跳槽,忠诚度不够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9 11:27
下次努力上榜  发表于 2016-7-28 12:16
聪明及果断。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3 13: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1: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继任的,药监一般根据最新备案人员发布信息,至于究竟是离任还是继任问题那是企业的事,所以以后继任者最好赶快全面清查一下,不然背锅是分分钟钟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7-23 11: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任药品有效期出问题内都归前任,法院一张传票的事

点评

真的假的?要是这样追究就安逸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8 09: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2: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前任的责任,毕竟在其任职期间出的问题,继任没有担责的义务,前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3: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ravenhigh 发表于 2016-7-23 11:19
这几年我到过两家厂区负责质量,都是干了几个月就跑路,所以大名还没见公告。

聪明及果断。呵呵,

点评

这么NB啊,实在佩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8 09: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7-23 13: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的都是现任的人员
但是质量追责是前任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3: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许可证上面的名字是公布的对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6-7-23 13: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前任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3 14: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究现任的责任,谁让他交接的时候不熟悉情况就敢接受了啊,质量受权人通常是要在该企业工作一段时间至少熟悉该企业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具备质量受权人资质等要求后才能担任这个职位的,这是质量受权人出发初衷,中国现在都是随便找一个来充数,这是与初衷相违背,所以后来者不熟悉情况稀里糊涂的来背黑锅这是很正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7-23 14: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还是现任的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4: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大了要追究法律责任前任肯定跑不了,但是张榜被收证名字应该是现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4: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人挖坑后人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5: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的清呀,谁在任公布谁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6: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任的被黑锅这是肯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23 17: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前任如果造假的话,在后任在位时的产品肯定也有造假的嫌疑,会深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7-23 18: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肯定是现任的事,具体整改报告怎么写是企业的事。药监肯定不管哪任的责任,人家监管对象是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04: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