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淡墨青衫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飞检如此频繁,你们企业是否有所改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4 10: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投了一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4 2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按照GMP要求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4 23: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吧 谁都想做好做到位  关键是否有资金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5 11: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GMP的框架内,还是要做一些“其他”工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5 11: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投了1票,“各部门都很关注最新情况,往规范的方向发展 ” 。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如我投票的那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25 11: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啊,深入人口  却从未真正深入人心  出再多的事故 也是一晃而过   就如安全一样 还不如安全重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6-10-25 14: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挖的坑太多了,现在想填都填补上。该死球朝上,爱咋咋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5 14: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为了生存不得不一边应付检查一边做生存的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4: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朗 发表于 2016-10-24 21:38
必须按照GMP要求执行。。。。

这个难度不小,除非一开始就是按规范来

点评

是的,并且持续进行,从员工入职到高层均重视,及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5 2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5 16: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方面重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5 20: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墨青衫 发表于 2016-10-25 14:57
这个难度不小,除非一开始就是按规范来

是的,并且持续进行,从员工入职到高层均重视,及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6 11: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先优 发表于 2016-10-25 11:45
质量啊,深入人口  却从未真正深入人心  出再多的事故 也是一晃而过   就如安全一样 还不如安全重视

没关系,都到口里了,接下来深喉,接下来胃,接下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26 14: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查到我们这边 都还是老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26 14: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做表面功夫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1 07: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嘴上头头是道各种大道理,一涉及钱就各种理由,骨子里还有一部分侥幸心理打擦边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1 08: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歌舞升平,你好我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 09: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质量部门尽力在推动改善,其他部门一如既往。大写的冷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1 15: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频繁点吧!!!无所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12 15: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行检查一般去中小厂子比较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18 08: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不改,愿不愿意跟进,关键是企业愿不愿意花这个钱和人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3 07:0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