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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用药] 广东:医疗机构可设“全职”和“兼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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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30 17: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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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计委27日公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即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不仅如此,医疗机构可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该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具备多点执业资格条件的医师,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后即可开展多点执业。


同时,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多点执业医师的信息上报工作,医师多点执业的信息由医师拟去多点执业的其他执业地点,通过“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实时上报。


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医师,只要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均可在广东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式与内地医师一致。


办法明确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要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在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让医师从 “单位人”转向“自由人”,激发医师的工作积极性


办法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责任承担。医师在其他执业地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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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30 18: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鲜事物,不好评价,对大医院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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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30 18: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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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0-1 08: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医师可以兼职,为什么不让执业药师也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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