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767|回复: 13
收起左侧

分析称量时静电的影响 论文转载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1-10-5 23: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lovelab 于 2011-10-7 08:41 编辑

实验室称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实验室应该就称量的影响因素各方面进行研究,尽量减少称量的误差。
这篇论文是由王文革翻译德国托马斯佩尔奇的论文,供各位学习参考:
分析称量时的静电影响.pdf (151.61 KB, 下载次数: 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0-6 12: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0-6 2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0-7 08: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只会难过!精益求精的表现,看来天平室需要防静电地板了!

点评

为什么就收我的钱,其实个情况对大多数都是不需要考虑的,这里面也说了,当湿度在45%以上的时候,静电影响可以忽略的,而天平室的湿度要求底线也是这个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7 10:36
看来你更要难过了。 谢谢你给我捐了2金钱。我看没什么人愿意付钱,把它取消了,免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7 08: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10-7 08: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0-7 08:32
看了只会难过!精益求精的表现,看来天平室需要防静电地板了!

看来你更要难过了。
谢谢你给我捐了2金钱。我看没什么人愿意付钱,把它取消了,免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7 1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也只能是个参考和思维的扩展,不能太较真,要不会麻烦,不知道怎么实际操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0-7 1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10-7 08:32
看了只会难过!精益求精的表现,看来天平室需要防静电地板了!

为什么就收我的钱,其实个情况对大多数都是不需要考虑的,这里面也说了,当湿度在45%以上的时候,静电影响可以忽略的,而天平室的湿度要求底线也是这个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3-17 2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6 22: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学习了。对于称量是整个定量实验的关键步骤,确实应该尽一切可能去做到精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17 10: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2 13: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4 2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2-14 23: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7 15: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02年时候的技术和论文,目前这类技术又已经有了改进和提高,相对来说,在天平内部的类似静电枪的方式还是没有分离式的单体的去静电装置的效果来的好。湿度45%就不存在静电的说法其实结合到实际应用来说也不能确保一定没有,相对说北方确实严重点,特别是粉末样品、塑料样品的称量是最挑战的,南方来说情况好点,但是也有很多客户采用一体化或分离式的去静电装置,就是为了微量粉末称量。

我也是称量设备行业的,如果对于电子天平有任何问题或制药行业称量的法规上的问题,可参考我开的贴子或在帖子里提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1 20: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2-29 17: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