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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读法规,指南一 ICH之Q1B 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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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30 09: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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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系列之二  Q1B:光的稳定性研究
本来打算每周一更,结果最近换工作了。一直觉得自己无菌制剂技术不错,制药法规和各类指南比较熟悉,打算在这方面继续深挖下去,结果公司新成立技术转移部门,被调去做技术转移了。虽然工作重心发生变化,但是以后争取做到每周学习一篇。
根据主文件Q1A 光降解实验应该作为强降解实验的一部分。
1      指南主要内容:
1.1   分为两部分,原料药(drug substance)和制剂(drug product)的光降解实验。
1.2   光降解实验分为两部分:一是强降解实验(forced degradation testing),指南中只在原料药部分提到。二是确认性实验(不知道应该翻译为什么,原文为confirmatory testing),原料药和制剂都要进行。
1.3   指南主要针对药物使用前的光降解稳定性。
2      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原料药
制剂

概要
1)  强降解实验
Ø 目的是评估物料的总的光敏性,确定降解路径和方法开发。
Ø 测试方法可能包括测试原料本身,原料简单的悬浊液和溶液来验证分析方法。
2)  总体研究方法
Ø 在研究中原料放在化学惰性的透光材料中。
Ø 可能使用多种暴露条件,取决于原料特性和光源强度。
Ø 出于研究和开发目的,应限制暴露,当大量降解发生时,应终止实验。
Ø 对于光稳定原料,在适当暴露后应该终止研究。
Ø 尽管暴露水平应当有正当理由,实验可由申请者自己设计。
3)  强降解实验和confirmatory studies.
Ø 强降解中产生的降解产物在confirmatory studies中可能不会产生。这些信息可能对开发和验证分析方法有用处。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降解产物确认不会在confirmatory studies中出现,则无需对降解产物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Ø 接着进行confirmatory studies以提供处理、包装、标签等所需要的信息
1)  制剂通常按照,直接暴露,内包装和上市包装的顺序进行确认,直至确认药品得到适当保护,不受光照影响。
2)  对有些制剂已证明其内包装完全避光,如铝管或铝罐,一般只需做制剂的直接暴露试验。
3)  指南中也提到一些特殊制剂剂型宜进行使用中(给药后)的稳定性考察,如infusion liquids(输液), 皮肤软膏(dermal creams),这些实验与使用方式有关,申报者应该注意。

样品准备
产品开发阶段,进行一个批次。在申报批的稳定性考察时,结果为确定的光降解或是光不稳定实验,只进行一批次即可。如果结果模糊,需要增加两个批次,确定光降解的结果。

1)  采用冷藏或是密封的方式使原料药/制剂的升华,蒸发和熔化等物理变化最小。
2)  降低原料药/制剂与容器之间的化学反应。

将原料药放在玻璃或塑料碟中,必要时加透明盖。
如果不是采用直接暴露的方式(如易于氧化),样品应放在合适的惰性透明容器中(如石英容器)

固体原料药以不超过3mm的厚度散放在容器中。
如果采用除去内包材的方式,放置方式应与原料药一致,受到最大面积的光照,如片剂和胶囊应该分散为单层。

液体原料药放在化学惰性的透明容器中。
如果带有内包材和市售包装,样品应水平放置或横面对光源,以保证样品得到最大均匀的光照,当试验大体积容器包装的样品时,有些试验条件应调整(如采用分散包装)

样品分析
光照结束后应检查制剂/原料药的物理性质是否变化(如外观,澄清度,溶液颜色,胶囊剂的溶解度/崩解度等(制剂单独)),含量和降解产物的测定。分析方法经过验证可以检测出光化学降解产物。

涉及到粉末产品,应保证单个测试样品的代表性:
Ø 对于暴露后可能不均匀的原料,应对整个样品进行均匀。
Ø 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应该保证合适的量,如20片胶囊或片。对于暴露后可能不均匀的软膏、软霜和混悬剂等,应对整个样品进行均匀和增溶。

暴露样品应与暗度保护的样品,同时测量。

结果判断
1)  强降解实验
Ø 应该设计为confirmatary实验的分析方法开发和验证提供信息。分析方法应能分辨和检测confirmatory studies中出现的光解产物。
Ø 当评价这些结果,重要的是意识到他们是强降解实验的一部分。而并不是设计成去建立这些变化的定量和定性限度。
2)  confirmatory studies应识别出生产和处方中的预防措施,是否需要避光措施。
根据结果,使用包装和标示减少光照作用。

当评估confirmatory studies研究结果确定光照引起的变化是否可以接受,同时评估其它正式的稳定性考察,确定产品在使用期内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当评估光稳定性研究结果确定光照引起的变化是否可以接受,同时评估其它正式的稳定性考察,确定产品在货架期内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备注:
Ø 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经过验证。
Ø 实验过程中应控制温度以减少温度变化的影响,或是使用黑暗对照排除其它因素的干扰。如果受保护的样品(如:使用铝箔纸包裹)用来做黑暗对照,以评估总体变化中热引起的变化。对照样品和真正样品放在一起。
3      光源:
3.1   波长:可使用灯光供应商提供的光谱资料
3.1.1   选择1:使用D65或是ID65中规定的人造光源,包括发出可见光和紫外光的荧光灯,疝灯和金属卤化灯。D65 是国际上认可的室外日光标准,在1993年的ISO10977中对此进行了规定,ID65是相当于室内间接日光光照的标准。光源发射光低于320nm时,应当配备适当的装置去滤除此光。
3.1.2   选择2:分别暴露在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荧光灯下
3.1.2.1     冷白荧光灯应具有与ISO10977(1993)中规定的输出光。
3.1.2.2     紫外荧光灯发射的光线在320~400nm,在350~370nm的范围内有最大的能量发射;紫外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是在320~360nm,和360~400nm的范围内。
3.2   光照强度:
3.2.1   Confirmatory studies:样品整体光照时间不短于1.2million lux 小时,近紫外能量不少于200 watt 小时/平方米,使原料药和制剂之间的对比可以直接进行。
3.2.2   样品必须和经过验证的光能测定系统并排摆放,以保证得到需要的光照,或是光照时间通过计量过的辐射计和照度计。有一个关于光能检测系统的例子——奎因的光强测量系统:准备足量的2%(W/V)盐酸奎宁二水合物的水溶液(必要时加热溶解)。根据光源进行调整。
方法一
方法二
准备如下样品两份:
10ml溶液置于20ml无色安瓿中,密封;
将溶液加到一个1cm的石英池中。
一份作为测试样品,另一份包铝箔避光,作为对照样品;将上述样品于光源中光照数小时后。
在400nm波长处测量,用1cm石英池测定样品吸收度(At)和对照品吸收度(Ao),
计算△A=At-Ao。
光照时间应足够,确保△A 不小于0.9。
光照时间应足够,确保△A不小于0.5。
备注:
Ø  方法一的安剖瓶要求如下:
安瓿的形状和直径(参考日本工业标准(JLS)R3512(1974)中的特定安瓿):
Ø  如果经过了验证,其他包装结构也可以使用。可使用其他经论证的光化线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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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3-30 12: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啦,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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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3-30 13: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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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30 2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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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4: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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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7 09: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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