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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菌] 有做饲料的吗?为什么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技术、生产、质量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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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14: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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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饲料的吗?为什么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技术、生产、质量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
技术指研发,研发负责人怎么就不能兼任生产或质量负责人。比较,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中规定生产与质量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以下是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中有关规定: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四条 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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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4-25 15: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确写的比较明确,在人药GMP只规定了生产与质量不得兼任,没有提到技术。

技术的专业性更强,生产和质量的人不可能达到那样的专业水准,独立出来是理所当然的,能规定清楚自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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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15: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饲料相对人药要求相对宽松些,但在人员部分明确指出技术与生产、质量不得相互兼任。问题提到的行业中,一些中小企业不设专门的研发部门,而研发属核心部分,有研发人员本就出自于生产或质量部门,一般能胜任生产或质量负责人,兼任情况也常见。饲料企业许可条件规定不能兼任还是有些让人不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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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4-25 17: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接触过,不明其中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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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1: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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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4-25 11: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条款都是看天花板想出来的 更为可气的是 一定要有安全警示标志 扯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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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3: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4-25 15:01
这个的确写的比较明确,在人药GMP只规定了生产与质量不得兼任,没有提到技术。

技术的专业性更强,生产 ...

从饲料和药品执行的标准角度去理解,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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