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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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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大讨论:对于工艺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重奖前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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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7 11: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是好补充申请的就补充申请;但实际到实质性不一样的就一条路做到黑,要不就按新药重新从临床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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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5 10: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各种途径、手段,做到一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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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10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少少有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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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14 11: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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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14 11: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企业上报和生产公司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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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22: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国内,国外也存在这种情况。估计国家局也清楚这个问题的存在,就看如何变通了。但变通的前提是以人为本,恪守科学,维护原则,保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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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7 16: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第二项,知错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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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7 16: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做补充申请的。就是比较麻烦的,但还是有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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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7 1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作补充申请,虽然麻烦点,但是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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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28 15: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要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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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3: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国家有些关于变更的规定及审批周期已经严格限制了制药工艺进步,往往审批时的工艺以及制药设备要延续使用几十年,生产技术得不到革新,生产效率非常低,生产成本持续走高,弄虚作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先进的生产设备市场惨淡,缺乏创新,一些好的制药器械也没法使用,国家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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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30 14: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做补充申请,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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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09: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特别强调,现行的生产工艺必须和注册时的生产工艺一致。实际上,很多厂家,在注册工艺上不断进行了优化改良,如果按要求进行补充申请的话,审批周期太长。所以,对于工艺不一致的情况也就将错就错了·。当然,药监局来检查时,应该有必要的应对措施。  ----我赞同这观点,补充申请太麻烦,申请期间这产品能不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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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0: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实际情况作连续3批工艺验证,再按验证结果办理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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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1: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饶过 不修改  还是绕过后在修改  是50步 100步的 问题 !!关键,研发咱负责点,严谨点,看现在披个东西变难了吧,咱自己做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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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6 06: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道跑到黑的路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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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08: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补充申请,按规定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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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14: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指导原则做研究,根据要求报补充申请 这当然是最好的,可有些时候条件不允许,只能将错就错,一条路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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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4: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2. 按指导原则做研究,根据要求报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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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14: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药监局、对于公司来说,大家都不知道原始的注册工艺是什么,或者由于当初注册工艺草率,有许多明显的漏洞和差错。比如忘了一些辅料,一些辅料的用量提高了1000倍。还有早已不用的淘汰设备类型,明显错误的工艺参数。凡此总总在一个注册工艺内,居然被批准了。连注册工艺怎样都不知道,您说现在还怎么做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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