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30|回复: 9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关于稳定性试验的一个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6-7 08: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公司是以生产抗生素原料和制剂为主的,主要贮存条件是阴凉库和冷库。在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时,我们是按贮存条件进行考察的,但在一次客户对我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审计时,认为我们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不符合要求,应该按2010年版药典上要求的条件进行。请问各位老师,长期稳定性试验应该按哪一种条件进行才比较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2-6-7 08: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2010年版药典上要求的条件进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7 09: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1-新药研究时,应该按照2010版药典附录和ICH指南来研究。为神马,因为2010版药典附录有错误,也有不覆盖的情况;因此还要参考ICH指南和cde指南。
2-批准后,应该按照质量标准和标签注明的条件储存。
3-如果以后有重大变更,应该按照补充申请批复的储存条件储存。

点评

谢谢大侠指点  发表于 2012-6-7 09:53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大呆子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7 09: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6-7 0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1-新药研究时,应该按照2010版药典附录和ICH指南来研究。为神马,因为2010版药典附录有错误,也有不覆盖的情况;因此还要参考ICH指南和cde指南。
2-批准后,应该按照质量标准和标签注明的条件储存。
3-如果以后有重大变更,应该按照补充申请批复的储存条件储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0: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2-6-7 09:44
1-新药研究时,应该按照2010版药典附录和ICH指南来研究。为神马,因为2010版药典附录有错误,也有不覆盖的情 ...

谢谢大虾指点,说得非常好,我也认同你的说法,只是经你这么引经据典的,令人折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7 10: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9 10: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拓展了知识面,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9 11: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2-6-7 09:44
1-新药研究时,应该按照2010版药典附录和ICH指南来研究。为神马,因为2010版药典附录有错误,也有不覆盖的情 ...

非常感谢。
一直很困惑:(2-批准后,应该按照质量标准和标签注明的条件储存)那考察条件是不是不用恒温恒湿?如果不用恒温恒湿又怎么知道在最边缘的储存条件下稳定性的情况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9 14: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yujieli2008 发表于 2012-6-9 11:13
非常感谢。
一直很困惑:(2-批准后,应该按照质量标准和标签注明的条件储存)那考察条件是不是不用恒温 ...

稳定性试验,本来就是基于统计科学做出的判断,而不是这对每个时间点,每个测试批次做出的实证科学结果。

研发阶段的试验条件,是典型条件,是代表性体检,和实际条件是等效的。

知道MKT了,就知道为神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1 12: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2-6-9 14:39
稳定性试验,本来就是基于统计科学做出的判断,而不是这对每个时间点,每个测试批次做出的实证科学结果。 ...

过去的研发很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0 09: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