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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新人求助!标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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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3 13: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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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上面的 条形码和QS表 印刷中错位  能否继续使用  不能用的话 那条法规或者标准文件有提到!
具体如图所示!谢谢各位大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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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3 13: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咋没看出啥大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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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的,有毛病也该算没毛病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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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3 13: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你们管质量的负责人,人家的意见就是最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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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3: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3:51
问你们管质量的负责人,人家的意见就是最终的意见

那就是说 法规和文件上 没有标明这种的不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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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标签设计的底稿吧,原则上外面印刷回来的与底稿不一致的就应该销毁,尤其是经过药监部门备案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2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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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3 13: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志 发表于 2017-7-23 13:53
那就是说 法规和文件上 没有标明这种的不可以用

自己有标签设计的底稿吧,原则上外面印刷回来的与底稿不一致的就应该销毁,尤其是经过药监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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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4: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3:57
自己有标签设计的底稿吧,原则上外面印刷回来的与底稿不一致的就应该销毁,尤其是经过药监部门备案的 ...

这个是食品的标签 不知道备没备案 应该查那些法规文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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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药品管理法里面有关标签这个章节,食品法里面应该也有,另外GMP规范里面也有提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2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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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3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志 发表于 2017-7-23 14:04
这个是食品的标签 不知道备没备案 应该查那些法规文件啊!

貌似药品管理法里面有关标签这个章节,食品法里面应该也有,另外GMP规范里面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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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4: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4:21
貌似药品管理法里面有关标签这个章节,食品法里面应该也有,另外GMP规范里面也有提到。

恩恩 我去查查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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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3 14: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3:51
咋没看出啥大毛病啊

同仁堂的,有毛病也该算没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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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5: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7-7-23 14:28
同仁堂的,有毛病也该算没毛病吧

有没有毛病 不知道 合不合规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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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7-23 15: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7-7-23 15:47 编辑

GMP: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二十二条 应当建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制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一致,并建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材料原版实样。
第一百二十三条 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并予以销毁。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第一百二十六条 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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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5: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5:39
GMP: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 ...

谢谢大佬资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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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3 16: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贴标签不是有可接受标准嘛,离边多少距离,倾斜度多少,内容什么的,不符合可接受标准就是偏差,不能使用哦,除非办降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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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3 16: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的海 发表于 2017-7-23 16:01
贴标签不是有可接受标准嘛,离边多少距离,倾斜度多少,内容什么的,不符合可接受标准就是偏差,不能使用哦 ...

还有这个标准 在哪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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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4 07: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是理论,条款是条款,实际是实际!这种情况看印刷公司质量保证如何了,各个公司管理情况不一样,还是请示领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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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24 07: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ceq518 发表于 2017-7-24 07:49
理论是理论,条款是条款,实际是实际!这种情况看印刷公司质量保证如何了,各个公司管理情况不一样,还是请 ...

嗯 请示领导!领导让拿出资料和文件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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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看 印刷性包装材料相关管理文件 质量标准是怎么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套印,两次印刷没有重合,对于套印允许的尺寸范围,看文件有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的话还是只有请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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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4 08: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出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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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4 0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咋啥也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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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4 0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志 发表于 2017-7-24 07:56
嗯 请示领导!领导让拿出资料和文件来评定!

那就看看 印刷性包装材料相关管理文件 质量标准是怎么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套印,两次印刷没有重合,对于套印允许的尺寸范围,看文件有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的话还是只有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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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24 09: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7-23 15:39
GMP: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 ...

人家那是qs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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