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640|回复: 36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生产日期错误的处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5 12: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征求大家意见:生产失误将生产日期误打印为20日(实际是22日),是否能进行异常情况分析后,继续打印20日,不返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6-15 13:2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来说是不行的,但并没有影响质量和生产成本就继续生产罗,有效期反映是到月没到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5 13: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异常情况调查清楚后还坚持错的生产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5 13: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错的生产日期不行吧,你还得做风险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5 13: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就算是进行了偏差处理,还是要将已打印好的物品做销毁处理,并且错了就要立即改正,不能说发现了还继续错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5 14: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 ,除非你能改监控 和所有记录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6-15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牵涉到QC、QA等的记录。QC如用液相等仪器日期如何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6-15 14: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了现场如何确认的啊。生产人员、QA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5 14: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
你想减少损失除非改记录,将生产时间提前两天-非规{:soso_e1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6 14: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路过纯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6 19: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生产日期打印错误,这样的犯错机率是很小的,生产日期的打印是根据生产指令打印的,并且生产指令下发也是有人复核的,还有包装材料首码也不复核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6 19: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可以问吗?建议再学习一遍新GM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6 1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就是错了!坚决要销毁啊!还的做销毁记录哦!不过这样的错误是怎么出来的啊?也许是楼主公司在这方面的管理体制不到位吧!这点我到可以给点建议:一、打印前出具生产批号打印指令,指令内容为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随后是详细打印类别,例如小盒、复合膜、复合膜袋、中盒、纸箱等,每种类别后再次标明打印内容。在后面可以加上包装日期,这一点因为可能要用在合格证上。二、开好指令后必须有复核人签名。即指令人写好指令后再由复核人复核签名。三、每个品种的每个类别后必须有打印人签名。四、打印人进行调码并打印出一个后必须有检查人检查并签名,检查人一般是由QA担任!完成以上步骤后正式开始打印,打印过程中如果字码有调整的话,打印出的第一个字码必须再次由QA检查!按照以上步骤出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6-17 21: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航行 发表于 2012-6-15 14:33
不可以 ,除非你能改监控 和所有记录日期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反应了你的生产过程不真实!在我们这肯定是进行偏差处理的!不可能继续错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6-17 21: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xytwu 发表于 2012-6-16 19:56
错了就是错了!坚决要销毁啊!还的做销毁记录哦!不过这样的错误是怎么出来的啊?也许是楼主公司在这方面的 ...

呵呵,还没严重到销毁的这一步吧,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是可以返工滴!
我认为楼主的这种情况就属于专家们起草GMP时考虑的因素,所以没有限制死制剂产品不得进行返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6-17 22: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GMP管理,肯定是不行的

但对于不愿意销毁的普通企业,我们就说解决方法吧:

1、什么剂型,生产日期如何确定?

2、仔细理解这个:第一百八十六条 ......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从这个来理解,生产日期还是有一定余地的,一般制药企业生产日期只规定到月,由些可见误差一两天,不会对药品贮存与使用造成大的影响。

 所以我个人认为是可以不销毁的。

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7 22: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继续打印错误的日期呢,应当将已打错误日期的产品销毁,还未打印日期的产品打印正确的日期,若为外包装材料更换包装就可以了,偏差和风险评估还是要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8 0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销毁错误包材,物料继续生产!责罚到人,批评教育,通报事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8 00: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2-6-15 13:41
坚持错的生产日期不行吧,你还得做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这是新引进的!我不赞同,也不反对!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该公司的GMP培训应该不到位!不信让我去检查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6-18 00: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xytwu 发表于 2012-6-16 19:56
错了就是错了!坚决要销毁啊!还的做销毁记录哦!不过这样的错误是怎么出来的啊?也许是楼主公司在这方面的 ...

你怎么就知道他们公司出这样的错不是微乎其微?就算是万分之一的机率,出了错就是出了错!处理好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情的发生,仍然还是优秀的生产管理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21 20: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