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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 PK一下:企业名称变更,旧包材可以继续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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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6 2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名称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但企业还有一些原有的包材,可以继续使用一段时间吗?
有没有什么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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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选择不可以使用和选择到国家局备案,民意啊民意。。。大家继续投票  发表于 2012-7-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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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7-6 2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2.  可以继续使用一段时间,需要省局备案
我的直觉,还没有看物料管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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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真看过,没有关于此项的条款  发表于 2012-7-6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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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7-6 2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缓冲期,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后,原药包材需要变更申请,申请设计的包材被批准之前,省局变更批件上也明确注明原包材可用到某月某日,以前是这样的
现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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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6 21: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仓库也有这么个情况,期待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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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7-6 21: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2,但省局备案好象没有相关的法规指导
我们以前是写一个申请,请省局批复并盖章,但这个需要关系
但在实际还是有不少问题的,比如条形码的问题,湖南人捞钱最聪明了,质量技术监督局会找这个空子跟你要钱,不过,我从国家告到省里,再转到市里,最后回到县里,就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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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人家弄死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6 17:30
湖南技术监督局找大呆子要喝茶了,嘿嘿嘿  发表于 2014-3-4 16:14
实在的经验  发表于 2012-7-7 06:53
小心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吼吼  发表于 2012-7-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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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7-6 22: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有过渡期,但销售上比较麻烦,特别是基药不好办,我们公司也是这个情况,就干脆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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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22: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有过渡期,但销售上比较麻烦,特别是基药不好办,我们公司也是这个情况,就干脆不用了[/quote]
销售的麻烦在哪里?是因为许可证名称和旧包材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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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2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有过渡期,但销售上比较麻烦,特别是基药不好办,我们公司也是这个情况,就干脆不用了[/quote]
我国本来就资源匮乏,这说不用就不用,是不是有点儿浪费啊,不够低碳,不够节能
唉,销售为啥照这样的麻烦啊,真是不理解,有个说明,自己能控制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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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7-6 22: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的麻烦在哪里?是因为许可证名称和旧包材不一致?[/quote]
麻烦在原企业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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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7-6 22: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的麻烦在哪里?是因为许可证名称和旧包材不一致?[/quote]
资料得准备两套,还得向人家解释,特别是基药,扫上码的是老厂名,备案的是新厂名。我们公司就留下了没字的包材和外箱,外箱的地址找纸箱厂印上新三名的不干胶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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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7-6 22: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本来就资源匮乏,这说不用就不用,是不是有点儿浪费啊,不够低碳,不够节能
唉,销售为啥照这样的麻 ...[/quote]
不是说不可以用,而是麻烦而已,如果你们做好了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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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2-7-6 22:10
麻烦在原企业注销了

可以在包装上加注原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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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可以加这个吗?你指的是外包装?不违背24号令吧  发表于 2012-7-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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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22: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2-7-6 22:16
资料得准备两套,还得向人家解释,特别是基药,扫上码的是老厂名,备案的是新厂名。我们公司就留下了没字 ...

多谢指点,大才子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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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2: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cai239 发表于 2012-7-6 22:20
可以在包装上加注原XXX公司

我们以前的公司就是这样子,在新外包装那加注原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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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7-6 23: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才子 发表于 2012-7-6 22:24
多谢指点,大才子在此谢过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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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7 08: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的意见,我们也是写的申请报告给省局,报告中写明你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要超过3个月,基本上都是一个月,让省局签署意见,销售上不会有麻烦,将省局的批复复印件给销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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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7-7 08: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选择不可以使用和选择到国家局备案,民意啊民意。。。大家继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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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选的是2,但是公司实际操作时选择了1,因为包材本身量不是很多了。这个就关系到公司对市场和物料的控制能力了。  发表于 2012-7-1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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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7 08: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继续使用一段时间,需要省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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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7 12: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能做的,只有到省局备案,至于省局是否受理,是否到国家备案,那需要省局决定
按照正常组织程序,我们就逐级上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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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7-7 12: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材延期使用真的不需要国家备案?有没有药监局的网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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