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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监测] 菌检器皿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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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9 1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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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菌检器皿灭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设备的操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范围
适用于培养皿、三角烧瓶、吸管、注射器、研钵、试管等玻璃器皿。
责任
质量检验室检验人员。
内容
1       操作方法
1.1用牛皮纸把要灭菌的物品包好。
1.2 打开箱门,把需加热处理的物品放入箱内的搁板上,关好箱门。
1.3 接通与本设备要求相一致电源,并将所使用供电电源插座的接地端可靠接地。
1.4 打开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亮、温控仪表开始显示工作的温度。
1.5 加热开关设有两个,如需较底温度开启加热1,较高温度再开启加热2,同时加热。
1.6根据被加热物品的需要,转动温控仪上的温度设定旋钮(或按动拨码开关)设定温度,干燥箱开始加热工作。
1.7灭菌条件一般为160~170℃是120以上、170~180℃是60min以上、250℃是45min。
1.8工作完毕后,将加热开关1、加热开关2及电源总开关关闭即可,然后拔下电源插头。
2  注意事项
2.1 不得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在加热之后释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的物品放入箱内进行加热。
2.2 被加热物品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5%。
2.3 所需干燥物品不得大于搁板面积的70%,易于物品通风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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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7-9 10: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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