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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注意!这些药企违法行为将“处罚到人”,不再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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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9 14: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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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IO在线

食药总局和公安部联手了。


1月2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个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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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法律责任:

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等禁业限制:


  • 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

  •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或者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处罚信息全部公开

另外,《通知》强调信息全面公开。


县级以上地方食药监部门,要将本行政区域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信息,建立数据库备查,并在网站设立专栏,公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责任人的姓名、违法事实、禁止从事的活动种类及期限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药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司法判决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在缓刑期限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要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备查,并在网站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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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9 14: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假售假,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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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直接接触人体,严惩是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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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29 14: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后果很严重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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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才是王道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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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9 14: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哪个先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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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会有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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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9 15: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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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9 15: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本位思想真的千年不变,跟自己政府部门没有一毛钱关系!监管不到位咋不说,怎么处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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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29 18: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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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8-1-29 19: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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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30 13: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监管,守法合规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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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监管严格,才能淘汰那些擦边球的公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3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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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cwcmc 发表于 2018-1-29 14:24
制假售假,严惩不贷!

药品直接接触人体,严惩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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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岁寒三友 发表于 2018-1-29 14:47
违法的后果很严重哟

合规才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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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yr98765 发表于 2018-1-29 14:54
看看哪个先挂名

很快会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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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yingan 发表于 2018-1-29 15:49
官本位思想真的千年不变,跟自己政府部门没有一毛钱关系!监管不到位咋不说,怎么处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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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yingan 发表于 2018-1-29 15:49
官本位思想真的千年不变,跟自己政府部门没有一毛钱关系!监管不到位咋不说,怎么处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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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5: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重楼 发表于 2018-1-30 13:06
严格监管,守法合规才是正道

是的,监管严格,才能淘汰那些擦边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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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31 12: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法明确责任人员范围,处罚到人,这只是一方面;
2、严格落实行政法律责任(药品监管机构以及公安部),并且加强两者的衔接,让违规违法事实能迅速在两个部门和两个程序之间迅速切换,增加执法力度;
3、实施由于违法违规导致的禁业限制;
4、实施相应的信息公开;
CFDA Streamlines Initiation of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Violators of Drug Rules

The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FDA) is tweaking its approach to the initiation of legal proceedings. CFDA is proposing to swiftly transfer evidence of violations to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and expects to receive their assessments of the strength of the evidence similarly quickly.

Setting deadlines for the sharing and evaluation of evidence — and stipulating what materials should be shared — is intended to lessen the disconnect between CFDA and the bodies that pursue legal cases against people who violate food and drug rules. If the changes work as hoped, evidence of wrongdoing discovered by CFDA should more quickly translate into legal action.

The agency shared the timeframes as part of a document that covers multiple aspects of the legal actions China can bring to bear against those who break its rules. The document addresses CFDA’s powers to ban people from holding positions in the drug industry and the need to monitor whether the enforcement system is working effectively.

CFDA Polic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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