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820|回复: 27
收起左侧

[数据完整性] OOS/OOE/OOT都算偏差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0 09: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起草一份偏差的文件,领导说吧OOS/OOE/OOT的内容也加进去,该怎么描述,这三类也属于偏差么,尤其是OOE搞不太懂。处理流程我看了一下应该差不太多,只是调查部分稍有不同,可以用同一个表格做记录吗?偏差处理表在分类那个除了按影响大小分,再分为生产偏差、OOS、OOE、OOT,这样处理不知合理否?其实我想分开两份文件的,领导让放一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20 0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偏差的定义就是偏离了你规定的标准或者流程。OOS是超出标准,属于偏差.OOT和OOE属于超出趋势或者超出预期,如果你有SOP规定,那应该也属于偏差。
对于OOS/OOT/OOE来讲,不建议楼主和偏差一块处理,因为本身OOS/OOT就是国外审计官的检查要点,你和偏差写在一起,很容易引发对其的关注。从管理角度上讲,偏差分为生产偏差和实验室偏差,而OOS/OOE/OOT基本出现的地方是实验室,两者的调查思路也有些许的差别,所以还是分开起草文件管理比较好。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点评

支持分开,除非有专职的实验室或者研发QA,要不然实验室的偏差整理都折腾死QA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3-22 12: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20 1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伊索在路上 发表于 2018-3-20 09:57
谢谢,我也觉得全写进去有点太深入了,担心做不好,因为以前的偏差情况都做很差

不要给审计官看过多的东西,这个是我们当时在培训的时候反复说的,所以,能不关联就不关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3-20 0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人来指导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3-20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8-3-20 09:47
我个人认为,偏差的定义就是偏离了你规定的标准或者流程。OOS是超出标准,属于偏差.OOT和OOE属于超出趋势或 ...

谢谢,我也觉得全写进去有点太深入了,担心做不好,因为以前的偏差情况都做很差

点评

不要给审计官看过多的东西,这个是我们当时在培训的时候反复说的,所以,能不关联就不关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3-20 10: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0 1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义来讲,偏差是统称,只要是偏离规定的标准或者流程就是偏差。OOS/OOE/OOT,这些都是偏差中特殊的一类。OOS/OOT这些比较好定义,OOS超标,OOT超趋势。OOE这个概念国内用的比较少,比较难定义。一般而言,OOS/OOT,都有专门的调查流程(可以参考MHRA),可以与一般的偏差调查独立开。但是你一定要放到一起也没有问题,这个就看你们领导决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0 10: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0 11: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也赞同“快活王”分开制订管理文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0 11: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五楼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3-20 13: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广义上算也是偏差,但是实际工作中现在一般会分开处理,总体思路是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20 13: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3-22 08: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比较好说话哈,偏差和OOS/OOT分开两个文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3-22 08: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定在文件系统忽视OOE的存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09: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3-22 0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文件有没有关于OOS和OOT的说明?,目前知道的都是G国外的

点评

2010版药品GMP指南有一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3-22 12: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12: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伊索在路上 发表于 2018-3-22 09:24
国内文件有没有关于OOS和OOT的说明?,目前知道的都是G国外的

2010版药品GMP指南有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22 12: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活王 发表于 2018-3-20 09:47
我个人认为,偏差的定义就是偏离了你规定的标准或者流程。OOS是超出标准,属于偏差.OOT和OOE属于超出趋势或 ...

支持分开,除非有专职的实验室或者研发QA,要不然实验室的偏差整理都折腾死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4-19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是分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4-19 14: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是分开的。而且走OOS和走偏差是不一样的,在化验室这一块有时候OOS调查后会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8-22 11: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分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6 07: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