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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注册省中心在2019年下半年给出了如下注意事项: 5、处方、工艺及标准 ① 处方中原辅料用量与申请表信息不一致。 ② 仅提供工艺流程图,未提供工艺描述。 ③关键工艺参数、中间体控制、批量等未描述,描述步骤不全。 ④按照规定应修订质量标准提供备案情况公示的,未予以备案。 ⑤中药制剂提供的处方与质量标准中不同,如使用质量标准【处方】和【制法】均未体现的辅料---此处需要确认批准的处方是否有此辅料。 ⑥未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处方工艺真实性承诺书。
例:某中药制剂产品的质量标准为部颁标准,【处方】项下只列了三味原料(中药材、干膏之类),【制法】 以上三味,分别粉碎成细粉,混合,加入辅料适量,混匀,压制成1000片,包糖衣即得。
【讨论】制粒过程中用到粘合剂,包糖衣用到N多辅料:如蔗糖、明胶、着色剂等,那么这些辅料的名称和数量(1000片用量)要不要全部写到再注册申请表中?要不要在工艺生产处方中体现? 问题是质量标准【处方】和【制法】中没有明确辅料的名称,更没有量的描述,如果全部或部分列上是不是就是“省中心注意事项”说的那个问题了呢(注意事项红字部分)?关键是到哪里去确认呢?批准的处方在哪里?零几年的时候报批的品种,至今也没在公司找到个批准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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