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20-3-25 16:32 你们省肯定是一个落后省份。 走MAH路线吧,试点放开省份不知道有没有你们。 国家局和省局忙着呢
yhw2014 发表于 2020-3-26 09:03 MAH试点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新法颁布后还能按试点的那个路子做?
yhw2014 发表于 2020-3-26 14:19 国家局答复:1、通过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方式进行药品文号的转移目前还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就一个字“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1 03: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