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24|回复: 3
收起左侧

[取/留样] 稳定性考察期限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3-29 1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制剂长期稳定性考察试验,是考察至有效期止、还是有效期后一年,有没有指导原则或法规等对此明确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0-3-29 11: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批文产品的稳定性考察,不需要延长产品有效期时,长期试验一般需要到有效期后1年;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根据你们设定的期限考察即可,也就是拟定效期+1年。
2、研发阶段的稳定性考察,长期试验需要影响因素试验和加速试验来预估考察期限,除了产品特性,还要与领导的要求相结合制定合适的稳定性考察方案,最终能否达到,需要数据论证,方案决定放样数量,所以宁可多放别少了,少了没得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3-29 13: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4-7 09: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制剂长期稳定性考察试验,是考察至有效期止、还是有效期后一年,有没有指导原则或法规等对此明确的规定?
没有明文规定一定需要考察到有效期后一年,当然。考察的时间久一点更好,为以后延长有效期提供依据。留样是要求留取至有效期后一年,所以一般稳定性也会多留取一个频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9 01: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