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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各位所在公司的研发部门会要求满足GMP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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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4 0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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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我司的研发部未来会迎接一次审计,现在领导想要根据GMP来进行管理,但是质量体系尚未建成,很多地方也不适用,并且会影响工作效率。
所以我想问问各位,你们的研发部门是参照的哪一份现行法律来规范研发工作的呀,其次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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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7-14 0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Ryan15 发表于 2020-7-14 08:57
严格来说,研发主要是遵循GLP;
研发单位按照GMP管理,是期望项,但不是必须项

GLP主要是非临床前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动物实验等

对于研发机构来说,并非完全的GMP要求,关键在于真实性及数据完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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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中的  发表于 2020-7-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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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7-14 09: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占鳌 发表于 2020-7-14 09:47
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约束的地方就不会那么合规,这是人性的惰性决定的。

难怪啊。高难度的生产活动都在监狱实施啊,比如:印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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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7-14 11: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参考GMP制订的研发体系,涵盖了物料、试剂试液、对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管理、方法转移、记录发放、日志记录、色谱数据管理、计算机化系统权限管理、以及进入车间试制、验证的一系列流程管理。。。部完全照搬GMP,有些东西没必要。目的是确保大的环节过程都有管理要求,数据完整真实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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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7 1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鲜出炉的《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已覆盖药品研制;
对于偏差、变更、OOS等质量信息管理,去年12月参加CFDI培训时老师说可以松一点,但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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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1: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研发部门真实、规范是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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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0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来说,研发主要是遵循GLP;
研发单位按照GMP管理,是期望项,但不是必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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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P主要是非临床前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动物实验等 对于研发机构来说,并非完全的GMP要求,关键在于真实性及数据完成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7-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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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7-14 0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呀,到时申报的时候还不是要按GMP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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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08: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公司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GMP,制定一套适用于研发的规定,以规范日常,但是这些需要时间积累,如果急得话,直接采用GMP就简单,现成得文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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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7-14 09: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底无私天地宽

不做假事何必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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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09: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成GMP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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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0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GMP,只是与上市产品执行GMP的程度不同,但是真实性和数据完整性必须执行GMP,经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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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7-14 09: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20-7-14 09:02
心底无私天地宽

不做假事何必xp

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约束的地方就不会那么合规,这是人性的惰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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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0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仅仅是一份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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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就是这个状况,个人觉得不用完全按照GMP来,但是还要向GMP靠拢,因为最后要申报的话,还是要符合GMP的。我们现在体系就是按照平时的流程来,当然要合规,最重要的是要和研发沟通,可能有的研发人员质量意识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前期的工作还是会不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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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7-14 11: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从药品研制上市、上市后管理到药品注册证书注销等各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制度:一是增加GLP机构、GCP机构监督检查相关内容,强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事权,充分发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作用,保障GLP、GCP持续合规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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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3: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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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3: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部门希望按照GMP来做    但实际研发总有自己的一套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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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3: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要分重点管理,就像前面的老师说的,数据可靠性方面,计算机化系统、实验记录、对照品、中试放大等方面的管理应该尽量符合GMP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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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4 15: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偏差管理、安全检查等等,其实和GMP、GLP都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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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16 07:2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试没必要照搬gmp,中试如果作为注册申报之用,要符合gmp条件,临床样品的生产要符合gmp条件。非临床研究是glp,临床试验是gcp,流通是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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