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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药监药管〔2020〕50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告 2020年7月8-10日期间,我局派出检查组对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科技大道13号的)的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煎膏剂、糖浆剂、合剂、贴膏剂 [含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生产范围开展有因检查。 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及生产、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等情况。经综合判定,该企业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暂停该公司生产。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个消息一经发布,坊间吃瓜群众兴奋莫名。这个缺陷情况写的真是太耐人寻味了。 关键人员的培训应该怎么做?谁来做?要考核吗? 有的人说,应该药监局来做,在广东省,这个质量受权人先行试点的省份,有一个QP协会,定期会举报培训,这个培训也是取得资质的必要条件,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做法。 毕竟,只看资质,真的很操蛋的。某些资历深厚的老江湖,偏偏就是这个行业的老鼠屎。就如某次某企业,质量负责人组织了一次近期行政处罚的通告培训,通知新任总经理一起参加,结果总经理托词未至,事后却大发雷霆,怒斥,质量负责人有什么资格给他培训,也是醉了。该企业沿袭多年的培训习惯,被其扣上不尊重领导的帽子,并强调培训是涉及思想改造的事,要严加管制,不得其允许,禁止擅自开展。 其实,在业内,老板或者总经理,非专业出身,擅长销售的,比比皆是。是非常有需要接受定期培训的,不为别的目的,只要能培养出一些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即可。 天津局这么发布个公开信息,想必是有太多难言之隐,亦或是对企业的管理层无知无畏也无语到了极点,毕竟这个挂着生物的名头实际是个中药企业,大家其实都熟知,中药行业有些企业法规意识的淡漠程度,真能到耸人听闻的地步,想必这家就是这种情况。只要检不出,尽管死里造。而北方的中药企业,尤其糜烂。 其实,在中药政策红利频出的当下,官方也是不能容忍这些害群之马享受红利的。上次国家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通告也可以看出,正在从饮片逐渐瞄准中药制剂咯。
其它衍生思考,这些关键人员都有谁呢? 合适的培训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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