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20|回复: 8
收起左侧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你有什么要说的?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7 09: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月13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虽然是试行版,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期待已久的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

针对这样一个变更管理办法的出台,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1-1-17 09: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7 13:1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配套文件珊珊来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7 13: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7 15:1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学习,明天有节丁老师解读的课

点评

在哪里能看到解读的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7 15: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1-1-17 15: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asd2997610 发表于 2021-1-17 15:16
正在学习,明天有节丁老师解读的课

在哪里能看到解读的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1-17 21: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变更的具体分类让持有人和省局自己定有点推卸责任,其实这个办法一点都不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08:2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魄神话 发表于 2021-01-17 15:54
在哪里能看到解读的课?

中食药今天9点到17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08: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企业主体责任,除了个别明确的要进行补充申请或备案的,其它的变更分类怎样定,企业自己定,一旦有问题就是企业自己评估不对,自己承担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30 23:4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