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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背景: 关于欧盟CE 认证的MDR法规升级: 老指令MDD 93/42/EEC including 2007/47/EC 升级到新法规MDR EU 2017/745 2017年5月,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 (REGULATION EU 2017/745) 颁布,新的法规将替代原有的医疗器械指令 (MDD 93/42/EEC) 和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 (AIMDD 90/385/EEC) 。 从2021年5月开始公告机构不能按照MDD颁发CE证书,目前I*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认证机构已不再受理MDD指令的认证申请,而I类的医疗器械,必须在5月26号之前完成MDD到MDR的转化。 那么MDR法规下,如何完成CE合规呢? 这个取决于产品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不同,合规方式也各异。 I类(非灭菌)产品CE合规方式:
1)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2)产品检测 3)编写TCF技术文件 4)在欧盟代表所在国申请产品注册(比如荷兰CIBG注册,德国DIMDI注册) 5)完成以上三项后,出具DOC(最好有欧代盖章)
I*,IIa,IIb,以及III类高风险产品CE合规方式: 1) 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2) 产品检测 3) 编订TCF技术文件并建立ISO13485体系 4) 公告机构安排审核 5) 审核通过发证 综上,要根据自己产品的风险等级来确定选择哪种合规方式,如果是普通I类的产品,是没有公告机构发证书的,不要被一些不良机构所欺骗,或者贪图便宜,做了一张无用的证书,给自己出口清关带来隐患。如果是I*类及以上的高风险产品,一定要选择有MDR资质的公告机构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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