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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只需要做厂房,设备,工艺之类的验证吗?还需要做注册检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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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4 21: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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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佬,如果注册申报过程(未拿注册证)发生了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那是否是先在原场地拿了生产许可证后再进行生产地址变更吗?另外这种情况还需要在新场地生产后做注册检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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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1-8-4 22: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拿证,再去做变更吧。不需要做注册检验,但变更生产地址药监局要进行体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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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08: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场地拿证,然后做生产许可证变更,会对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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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8:5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1-08-05 08:36
原场地拿证,然后做生产许可证变更,会对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那如果说我在原场地生产样品进行注册检验,后面按照新地址进行申报,我依旧对新场地进行相应验证,这个和在原场地获证后变更新场地理论上是差不多的,为何新场地获证就要重新注册检验,原场地获证后变更就不需要重新注册检呢?这点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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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地址注册检验的样品真实性就查不到了, 这个逻辑上你需要了解一下,问这个问题,说明对法规还不是那么熟悉,可以看看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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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8:5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蒲香01 发表于 2021-08-04 22:31
先拿证,再去做变更吧。不需要做注册检验,但变更生产地址药监局要进行体系核查

那如果说我在原场地生产样品进行注册检验,后面按照新地址进行申报,我依旧对新场地进行相应验证,这个和在原场地获证后变更新场地理论上是差不多的,为何新场地获证就要重新注册检验,原场地获证后变更就不需要重新注册检呢?这点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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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8-5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场地变更。人、机、料、法、环中,有几项发生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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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09: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申报过程,应该是提交了注册资料吧。这个时候只能先把注册申报流程走完哈,取得注册证,在这个阶段原场地是需要保留的,而且体系核查也会核查原场地的。当然后续的生产许可也可以申请原场地。
等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都拿到之后,就可以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增加新的场地(原场地保留,不保留的话直接就变更就行),变更后然后进行注册证的登记事项变更,把新的场地增加至注册证上。关于注册检验,若产品的工艺没有变更、材料、性能都没有变更,引用的强标也没有变更,为什么要做注册检验呢。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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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9: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unmulunmu 发表于 2021-08-05 09:04
生产场地变更。人、机、料、法、环中,有几项发生了变更?

机,环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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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09: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jiao0926 发表于 2021-8-5 08:51
那如果说我在原场地生产样品进行注册检验,后面按照新地址进行申报,我依旧对新场地进行相应验证,这个和 ...

换了地址注册检验的样品真实性就查不到了,

这个逻辑上你需要了解一下,问这个问题,说明对法规还不是那么熟悉,可以看看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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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9: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old1 发表于 2021-08-05 09:17
注册申报过程,应该是提交了注册资料吧。这个时候只能先把注册申报流程走完哈,取得注册证,在这个阶段原场地是需要保留的,而且体系核查也会核查原场地的。当然后续的生产许可也可以申请原场地。
等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都拿到之后,就可以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增加新的场地(原场地保留,不保留的话直接就变更就行),变更后然后进行注册证的登记事项变更,把新的场地增加至注册证上。关于注册检验,若产品的工艺没有变更、材料、性能都没有变更,引用的强标也没有变更,为什么要做注册检验呢。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们现在在原场地取得了注册检验报告,那为何不可直接按新场地注册申报,大不了我原场暂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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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9:22: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1-08-05 09:20
换了地址注册检验的样品真实性就查不到了,

这个逻辑上你需要了解一下,问这个问题,说明对法规还不是那么熟悉,可以看看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我原场地保留

点评

保留的话,可以考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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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9:2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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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09: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的话,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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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09:5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1-08-05 09:35
保留的话,可以考虑

好的,谢谢啦,但是这种情况估计还是要跟药监局谈一谈,因为理论上来说其实跟拿证后变更差不多,但是这种超常规的方法不知道药监局认不认

点评

认的,不过可以先沟通沟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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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09: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jiao0926 发表于 2021-8-5 09:52
好的,谢谢啦,但是这种情况估计还是要跟药监局谈一谈,因为理论上来说其实跟拿证后变更差不多,但是这种 ...

认的,不过可以先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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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5 10: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jiao0926 发表于 2021-8-5 09:21
我们现在在原场地取得了注册检验报告,那为何不可直接按新场地注册申报,大不了我原场暂时保留

首次注册申报时没有体现新场地的信息,你认为审评老师会批你们的新场地吗。另外还有就是体系核查(样品真实性核查)也没有体现新场地信息,你这个新场地怎么批,审评老师可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如果你先拿到原场地的注册和生产许可,后面新增场地就很容易做的,这个是正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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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11:5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old1 发表于 2021-08-05 10:16
首次注册申报时没有体现新场地的信息,你认为审评老师会批你们的新场地吗。另外还有就是体系核查(样品真实性核查)也没有体现新场地信息,你这个新场地怎么批,审评老师可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如果你先拿到原场地的注册和生产许可,后面新增场地就很容易做的,这个是正常的流程。

好的,谢谢大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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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5 11:5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1-08-05 09:54
认的,不过可以先沟通沟通

好的,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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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5 14: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凤凰人家 于 2021-8-5 14:41 编辑

各位同行的解读都非常一致,肯定是要先拿证再变更,现场核查肯定是核查你报的场地,不可能核查你新的场地,当然有一种高效的办法就是现场核查的时候可以跟老师沟通,帮忙到新场地一起核查,这样下次变更的时候就简单一点,新场地的核查不会写入报告,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提高效率。还有你纠正的变更产地为什么不用注册检验问题,因为变更时有前提条件的,通过首次核查之后你变更场地,工艺是不能变的,设备不能变、生产过程控制不能变、关键控制参数不能变,然后还要生产一批自己检验合格样品,进行稳定性考察,这些前提条件都符合了,你觉得还需要做注册检验吗?其实怎么做不是谁说了算,最终还是依法办事,合理不合理我们不评论,首先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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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发表于 2022-8-14 16: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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