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245|回复: 16
收起左侧

[委托加工] 原料药可以委托生产吗?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0 10: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A企业有原料药的批件但是没有生产条件,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生产条件的药厂生产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1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不允许委托生产   这个是明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0 1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1、国家局2014年委托生产公告中明确原料药不允许委托生产
2、原料药生产许可证只能生产企业申请,显然委托体系无法构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0 10: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啊!我权限不够不能发消息,你发我,加你

点评

好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0 12:53
你两个回复内容完全相反啊。。。本来就不能委外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0 10: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0 10: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毛驴张 发表于 2022-5-10 10:49
可以啊!我权限不够不能发消息,你发我,加你

你两个回复内容完全相反啊。。。本来就不能委外的吧

点评

不反啊!委托体系构建不了,那咋委托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0 10: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5-10 10: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near 发表于 2022-5-10 10:54
你两个回复内容完全相反啊。。。本来就不能委外的吧

不反啊!委托体系构建不了,那咋委托啊。。。

点评

是说你回复的信息前后不一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10 11: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1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毛驴张 发表于 2022-5-10 10:55
不反啊!委托体系构建不了,那咋委托啊。。。

是说你回复的信息前后不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11: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妞1 发表于 2022-5-10 11:14
是说你回复的信息前后不一致

化药原料药目前是可以委托生产的,具体得MAH自己去查,我上家老东家就是委外的,也接受了审计,没有任何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5-10 12:5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毛驴张 发表于 2022-05-10 10:49
可以啊!我权限不够不能发消息,你发我,加你

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5-10 14: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API从法规上不可以委托生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里面也清清楚楚写了。
但是从商务方面,你是可以委托的,就是你作为技术持有人,法规层面申报全由生产企业自己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7-9 1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29 17: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持有人制度不就是意味着可以委托么?我理解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7 21: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不可以委托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2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哦  大分子要求原液和制剂不能分开委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14 1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不可以,可以按场外车间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6 10: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玲儿响叮当 发表于 2022-5-10 14:24
API从法规上不可以委托生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里面也清清楚楚写了。
但是从商务方面,你是可以委托的 ...

正解;好的产品特别容易引起官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16 10: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明确不能委托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7 21:1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