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005|回复: 10
收起左侧

以C级为背景,A级环境下,人员的表面微生物参照什么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5 12: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T, 以C级为背景,A级环境下进行灌封,操作人员在C级环境中进行操作,人员的表面微生物参照什么标准?我公司一开始是参照国家标准,定的手<1 CFU/25m2, 但做下来发现,都不合格。因为人在C级环境中,怎么可能以A级标准来要求呢!随后参照设备的表面微生物标准,定为警戒线<10cfu/25m2。
       但是我想问一下,GMP规定人员的手指表面微生物只规定了A级标准,我们现在定的是否合适呢?你们又是怎么定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5 13: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C级区要做人员表面微生物监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5 1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C级区只是不强制要求做5指手套的表面微生物,没说不做人员表面微生物监测。
设备都做了,人作为最大污染源,干嘛不检测呢  @张正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5 14: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C级背景下的A 主要还是从粒子方面考虑的较多吧。。人员的微生物 符合C级应该就可以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5 14: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定的限度太严了哈,GMP无菌附录明确规定了C级洁净区表面微生物动态监测的标准是25cfu/碟(直径55mm),你们警戒线<10cfu/25平米

点评

25m2即直径为55mm的表面接触碟,斑竹所说的“C级洁净区表面微生物监测标准是25cfu/碟”是针对设备的表面微生物,因为人员手指表面微生物只有A级才要求做,所以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发表于 2012-11-6 10:35
我们也遇到这样的问题,不是严不严的问题,关键是你的手要到A级区去操作或者干预,A级的不是小于1吗?但达不到,期待有专家认可的限度  发表于 2012-11-5 15: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15: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都来说说啊{:soso_e128:}

点评

到A级区域操作或干预你要戴手套的呀,GMP规定的是小于1个CFU限度,你必须想法达到,而不是什么专家认可的限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5 16: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5 16: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zzx-2000 发表于 2012-11-5 15:03
希望大家都来说说啊

到A级区域操作或干预你要戴手套的呀,GMP规定的是小于1个CFU限度,你必须想法达到,而不是什么专家认可的限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6 13: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手套箱吗?人员如果操作时进入A级个人认为应按照A级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6 19: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   手进入A级操作的人员必须做表面微生物 且按A级要求  因为你的手毕竟进入了A级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6 22: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2点意见:
1。C级环境下,不可能达到A级标准,所以定A级标准明显是不合理,除非你能把C级维护得和A级一样
2.   如果一定是在C背景下进入A级操作,必须有隔离防护装置,手不可以直接进入A级操作,这个风险是不可接受的,除非你的产品即使受到C级的污染仍可接受(如是最终灭菌产品且对微生物负载无严格要求).  那么做个风险评估,接受这个风险,但,标准肯定是定C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3 16: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C级背景下的A 主要还是从粒子方面考虑的较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4 01:0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