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18|回复: 18
收起左侧

[召回管理] 模拟召回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6 22: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模拟召回需要做信息公开吗? 还是1,2级召回需要,3级不需要,求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8: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你们这个召回的SOP执行就行,至于信息公开还是不公开,你们SOP有么有要求,模拟召回方案中有没有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8: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制定的三级的模拟召回演练,算是公司内部的吧。我们没有公开信息就是选一批产品做模拟,从出库到经销商。然后收集各种票据,给出说明,(说明产品的流向和销售情况),做个总结就完事了

点评

模拟就是演练,应该不用公开信息  发表于 2022-10-27 09: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内部公开模拟召回相关的工作,完善相关SO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9: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怎么没有提到模拟召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9: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来学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看到新版的召回指导意见有点茫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09: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制定的也是三级的模拟召回演练,只是公司内部公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10-27 13: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13: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俊 发表于 2022-10-27 09:02
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怎么没有提到模拟召回了。

药品召回旧版就没有,在GmP中,省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27 14: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通知函,留底就行,主要是模拟动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1-29 14: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模拟召回建议做一级或者二级,三级不建议,因为模拟召回也是一种挑战,肯定要尽可能最差条件。(某平台老师说过,我们GMP符合性检查老师也说过:你们还好做的二级,三级我们一般不认)
对于模拟召回的信息公开,模拟召回我经历的几家公司一般不会向真实召回进行公众警示,但是会出具通知给到经销商供他们采取措施,另外也会起草公众警示的通知书,并备注可以公布的渠道,来保证真正发生之后的路径准确可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2-12-2 11: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俊 发表于 2022-10-27 09:02
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怎么没有提到模拟召回了。

旧的也没提模拟召回啊
模拟召回,不是召回管理办法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2-12-2 11: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模拟召回,是评价召回系统的有效性的。那么,如何评价召回系统的有效性?肯定要和正式召回一样,模拟所有的操作啊。
信息公开是召回管理办法要求的,没有说一二级召回需要信息公开,三级不需要信息公开。所以你的SOP,肯定不能说一二级公开,三级不公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5 10: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2-11 15: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了,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9 09: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模拟召回,是评价召回系统的有效性,整个召回流程需保证与实际召回时一致,只是因质量原因引发的模拟召回,在内部检测上可以文件说明不实际检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8 14: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召回管理办法有规定召回都要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者药品相关行业媒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一二级召回还要通过药监局官网发布,但模拟召回,我们不打算做这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4 14:4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