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03|回复: 8
收起左侧

母公司下两个子公司仪器共用问题探讨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3-12-7 08: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蒲友提问:

关于仪器共用的问题:

请教老师们一个问题:我们有两个公司,但是属于集团性质,仪器设备牵扯到共用,但是公司的LOGO又不一样,仪器的设备编号及仪器的SOP怎么整理的,另一个公司还牵扯到外审,两个公司也有自己的体系,相当于另一个公司合并到这个公司,但是它又独立运行,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老师们有更好的办法么?子公司虽然合并到母公司,但是他又独立运营,他牵扯到外审,能不能仪器设备还是子公司的编号与SOP,但是我们在用的时候需要走一个什么样的流程,仪器设备的使用日志什么的用子公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提问中是B公司合并到A公司。有几个疑问搞清楚可能更方便大家回答:
1.A公司和B公司是各自有自己的质量体系,各自运行自己的体系么?两个体系运行过程中会有人员的共用么?
2.A公司和B公司是在同一个地址么?为什么要共用仪器设备?什么情况下会共用仪器设备?
3.A公司和B公司分别处于什么阶段(比如研发,临床,有产品上市在售),受什么样的程度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12-7 0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家伙!这里面怕不知道有多少财务上面的假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们碰到过,属于委托检验。双方需要签到委托检验流程。如果甲公司到乙公司使用设备,那么甲向乙签订委托协议,注明仅使用该公司的设备,设备管理部分属于乙公司,设备编号台账等都属于乙公司。甲公司是对设备的使用权,以及对自己的检测数据负责,其它全部遵守乙公司的流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这种问题,之前遇到公司是在记录上备注,有个交接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AAnny 发表于 2023-12-7 09:14
这种情况,我们碰到过,属于委托检验。双方需要签到委托检验流程。如果甲公司到乙公司使用设备,那么甲向乙 ...

嗯。算委托检验的话就少了很多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儿1 发表于 2023-12-7 09:36
嗯。算委托检验的话就少了很多麻烦。

是的。而且,药监部门还要查看委托检验的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有些复杂,都能把自己搞懵了,按4楼那样还简单省事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8 1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委托检验就麻烦了,还得去省局备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6 01:1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