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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请问申报资料3.2.S.5对照品中,所要罗列的仅仅是主成分的杂质对照品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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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3 17: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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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之3.2.S.5对照品中仅仅罗列主成分的杂质对照品信息可以吗?起始物料,中间体的杂质对照品需要体现吗?资料中所有涉及分析方法开发的杂质都要体现在3.2.S.5中吗,包括基毒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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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4 09: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对照品都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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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0 13: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关1 于 2024-1-10 13:18 编辑

这个你看看ICH M4的要求,一般S.5部分只放API质量标准订入的杂质对照品以及主成份对照品,中间体及起始物料的相关对照品建议放在S.2.3和S.2.4部分。只要是API质量研究中用到的对照品都要放在S.5中体现,包括残留溶剂对照品、离子溶液对照品、基因毒性杂质对照品。包括研究未订入标准的项目所用的对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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