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93|回复: 10
收起左侧

[方法验证及确认] 检验方法的变更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4-24 08: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T
发生一个小的变化,比如标准品的配制方法,或是标准品的来源发生变化,但是检验方法(操作等方面都不变)。
这样的变化需要启动变更程序来管理吗?
(这里的变化,强调一个“小”)

换句话说,检验方法当中,什么样的变化需要启动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4-24 09: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还是要看具体问题:

标准品的来源发生变化,如果不是法定标准品,就要标定

配制方法变更,原来的配制方法很复杂吗?会不会影响到质量呢?

点评

如果复杂且会影响结果,应该还是走变更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7 08: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24 09: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启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定要不要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4-24 11: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制方法变了,配制的终浓度变了吗?
来源变了,是法定的变成了自制工作对照品吗?
还是需要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4-24 11:2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4-4-24 11:42 编辑

简单粗暴地说一下这个事,检验报告书上的内容(标准要求)没变,仅改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记录)就行。
免责声明:我这个观点错误,但是就是可以这么干,因为反正没人管。不是没人管 是一堆外行瞎管,所以实际是只要你标准限值没变,咋做的根本没人看。
不过,如果你拿着前后两种方法去问,任何一个人(包括我)只要不脑残,都会让你走变更,起码也得来个微小变更。
不过如果 你非要问个例如 之前是20mg置50ml量瓶,想变成40mg置100ml量瓶,这种问题得具体分析评估了。

点评

朋友是实在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7 08: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2:3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大神,其实本帖就是问,检验方法相关需要开启变更的界限。

不知有什么指南提到这个管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2:3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本人不认为开启变更和启动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是一个界限。
但如有大神可指点一二,也是感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25 14: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方法变更:个人意见在于其质量监测手段发生了改变,不改变其工艺等重大变更,企业内审评估,与变更前比较,检测效果不低于之前,仍可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就行,若产品质量发生议走变更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30 14: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自己心里已经有答案了,走变更吧。可以做个对比检测来作为证据,支持你的调整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5-7 08:5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24-04-24 09:11
这个应该还是要看具体问题:

标准品的来源发生变化,如果不是法定标准品,就要标定

配制方法变更,原来的配制方法很复杂吗?会不会影响到质量呢?

如果复杂且会影响结果,应该还是走变更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5-7 08:52: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4-04-24 11:28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4-4-24 11:42 编辑

简单粗暴地说一下这个事,检验报告书上的内容(标准要求)没变,仅改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记录)就行。
免责声明:我这个观点错误,但是就是可以这么干,因为反正没人管。不是没人管 是一堆外行瞎管,所以实际是只要你标准限值没变,咋做的根本没人看。
不过,如果你拿着前后两种方法去问,任何一个人(包括我)只要不脑残,都会让你走变更,起码也得来个微小变更。
不过如果 你非要问个例如 之前是20mg置50ml量瓶,想变成40mg置100ml量瓶,这种问题得具体分析评估了。

朋友是实在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3 19: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