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93|回复: 12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空调自净时间要求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2: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佬们好,请问有没有法规要求各个级别空调自净的时间
我看无菌附录这么写的:
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这里写的是指导值,有没有硬性要求啊!!!
求大佬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4: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看到了“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这几个字,后边的“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这几个字理解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7-8 13: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达到静态标准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3: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版gmp指南P1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3: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7-8 15: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臻·高興 发表于 2024-7-8 13:10
啥时候达到静态标准为准

OK,感谢
11111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7-8 15: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抓超能打 发表于 2024-7-8 14:42
你只看到了“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这几个字,后边的“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 ...

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你是杠精不?来这杠的?
你看不懂问题就好好跟着谦虚学习
哪里来的杠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验证,一般一分钟就能达到要求,你要是有验证,就可以不用按照那个指导意见了,可以比验证时间多一点,五分钟就够了,你要是没有验证,那你就按照指导意见,自净15min吧,建议做个自净时间确认,也没多少事,就是个方案的事,到时候输出五分钟,一来节约生产时间,二来有些药品停机时间长了会ph变化,含量变化等等药品属性有变化,需要排废,减少药液损耗,提高产品收率(老板看到收率高了给你升职加薪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2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硬性要求,根据换气次数与恢复时间来综合考虑多久可以达到静态标准,如果自净时间超过指导值,通常不被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17 1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川tvq 发表于 2024-7-8 15:34
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 15~20 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 ...

你要有验证 一分钟能达到静态 就是一分钟 十分钟静态就是十分钟,你说指导值是不是硬性要求?我后半句说的那么含蓄了你还理解不了,刚毕业的小白吧?是谁阅读理解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17 11: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于20分钟恢复静态粒子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17 11: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1299403188 发表于 2024-7-17 11:03
小于20分钟恢复静态粒子标准

具体测出来多久就是多久,不超过20分钟就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2 15: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下这个条款具体是在哪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0 01: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