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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法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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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28 19: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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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检验用量数倍时,可按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为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能满足供检验用样品量取用对角两份,直至最后剩余量能满足供检验用样品量,这话的意思是要取用的量还是用剩下的量,是送样之前弄好,还是在实验室检验前,实验员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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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9-28 2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中,取样是确保样品代表性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9101“取样方法”的规定,四分法是一种常用的取样技术,用于减少样品量并确保样品的均一性。具体操作是将样品均匀铺开成正方形或圆形后,通过划“×”将样品分为四等份,然后取对角线上的两份进行混合。此过程可重复进行,直至剩余的样品量符合检验需求。

关于您的疑问,"取用的量"是指经过四分法处理后最终得到的、用于检验的样品量。这个过程应在送样前完成,以确保送到实验室的样品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和适宜的量。实验员在实验室内进行检验前,应确保所取样品量已满足检验要求,避免因样品量不足而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因此,四分法取样应在送样之前由质量保证人员或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完成,以确保样品的均一性和代表性,进而保障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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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9-29 07: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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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9-29 08: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AI挺专业啊。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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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9-29 08: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弄  这样弄   可以由企业的SOP来规定   有人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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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9-29 08: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专门的经过授权的取样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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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9 1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叫四分法取样,就应该是在取样过程来完成,送到实验室前就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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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29 11: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JETA 发表于 2024-9-29 10:16
既然叫四分法取样,就应该是在取样过程来完成,送到实验室前就已经完成。

车间取样时就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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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30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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