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7|回复: 15
收起左侧

一个产品把新增的型号单独注册,那上次注册的型号属于前代产品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5: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各位大佬,同一个产品分两次注册,每次注册不同的型号,两次注册的型号只有尺寸上的差别,那前一次注册的产品属于后一次注册产品的前代产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5: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有的有源安装功率或组成分不同型号注册,不存在什么前代。后代一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5: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代产品一般是上市了一定时间,在市场中被广泛接受的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6: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师 发表于 2024-11-5 15:47
前代产品一般是上市了一定时间,在市场中被广泛接受的产品

前一个产品已经拿到证了,但还没有上市销售,应该不算吧~

点评

必须~~~~~~的  发表于 2024-11-5 16: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6: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丁丁i3o 发表于 2024-11-5 15:46
不是吧,有的有源安装功率或组成分不同型号注册,不存在什么前代。后代一说。

因为名称、组分、结构全都一样,只有工作长度不一样,所以不太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6: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桃子大魔王ww 发表于 2024-11-5 16:22
因为名称、组分、结构全都一样,只有工作长度不一样,所以不太确定

只有长度不一样,那不如变更注册加个型号上去,还省点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6: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yiya12 发表于 2024-11-5 16:26
只有长度不一样,那不如变更注册加个型号上去,还省点钱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老板想重新注册,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5 1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桃子大魔王ww 发表于 2024-11-5 16:22
因为名称、组分、结构全都一样,只有工作长度不一样,所以不太确定

注册变更增加型号就行,单独注册比较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5 17: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师 发表于 2024-11-5 15:47
前代产品一般是上市了一定时间,在市场中被广泛接受的产品

请问有哪里规定吗?我们以前默认就是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也用自己的产品做过前代进行对比,器审当提出过质疑。广泛接受这个概念很难达到吧?

点评

这个具体定义没有地方有提到,更多的是基于一些规范的认知跟经验,其实前代产品我感觉应该是一些技术不太符合市场需求的同类型产品,后来经过技术的更新换代被新升级的产品所取代,之前的旧的应该算前代产品。  发表于 2024-11-5 17: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7: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linfei8788 发表于 2024-11-5 17:14
请问有哪里规定吗?我们以前默认就是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也用自己的产品做过前代进行对比,器审当提出过 ...

请问器审质疑的是用从前产品做前代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6 09: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代产品是指与申报产品属于同一注册申请人、具有相同适用范围且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相似的产品,申报产品与前代产品为迭代关系。《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技术指导原则》的定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6 09: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特指一定是上市销售的产品,可以是已获准上市的,也可以是未获准上市的,要看采用什么数据做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6 14: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走注册变更,比较省事省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6 1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桃子大魔王ww 发表于 2024-11-5 17:39
请问器审质疑的是用从前产品做前代嘛

写错了。。。是没有质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05:3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