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如果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是否需要产品技术要求

[复制链接]
药徒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各位高工,医疗器械如果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是否需要编制产品技术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沙发
发表于 前天 09:30 | 只看该作者
强标也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你的产品,只要是医疗器械产品都会有自己的技术要求,不然怎么注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板凳
发表于 前天 09:31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名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专家,对于医疗器械如果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是否需要编制产品技术要求这一问题,我的回答是:需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这意味着即使存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也仍需编制产品技术要求,以确保产品满足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此外,《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22年第8号)》也明确指出,为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进行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写。这表明,无论是否存在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详细的产品技术要求都是必要的。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地板
发表于 前天 09:41 | 只看该作者
需要,就算完全一样,也要转化成产品技术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5#
发表于 前天 09:43 | 只看该作者
标准归标准,产品技术要求是你产品开发的基础文件,需要建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6#
发表于 前天 10:17 | 只看该作者
强标和技术要求是两码事,强标是指产品需要符合的标准,属于强制要求达到的标准,产品如果参照这个标准,标准内的所有要求都需要达到,技术要是企业产品注册需要符合的技术要求,这个和强标的区别是强标里面有一些条款可能你的产品是不适用的,技术要求就是必须要能达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7#
发表于 前天 10:27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医疗器械  就要有技术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8#
发表于 前天 10:36 | 只看该作者
沉默是输 发表于 2024-11-22 09:41
需要,就算完全一样,也要转化成产品技术要求

院士说的的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9#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1: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各位高工的解答,就不一一回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前天 11:46 | 只看该作者
两码事,技术要求每个医疗器械产品都要有,制定技术要求的时候参考强标制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00:4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